照明工程設計專項資質標準

照明工程設計專項資質標準

一、總 則

(一)本標準所稱照明工程包括:道路、街道的功能照明;住宅區的功能照明;室外公共空間功能照明;構築物、建築物的景觀照明;公園、公共綠地、住宅區的景觀照明;風景區、名勝古蹟的景觀照明;照明智能化集中監控管理系統;照明供配電系統工程。

(二)照明工程設計專項資質設甲、乙兩個級別。

二、標 準

(一)甲級

1、資歷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註冊資本不少於300萬元人民幣。

(3)單位年度照明工程設計工作量累計合同額2000萬以上,且至少完成過照明工程設計項目中的4項。

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和數量符合所申請專項資質標準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的規定。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6年以上照明工程設計經歷,並主持完成質量合格的大型照明工程的設計不少於6項,具備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

(3)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非註冊人員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中型以上照明工程設計項目不少於4項,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具備獨立進行照明專項指標(照度、亮度、結構強度等)的測試儀器和計算設備。

(2)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3)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和綜合管理能力,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二)乙級

1、資歷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註冊資本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

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和數量符合所申請專項資質標準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的規定。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5年以上照明工程設計經歷,並主持完成質量合格的大型照明工程的設計不少於5項,具備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

(3)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非註冊人員作為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中型以上照明工程設計項目不少於3項,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具備獨立進行照明專項指標(照度、亮度、結構強度等)的測試儀器和計算設備。

(2)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3)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三、承擔業務範圍

(一)甲級

承擔照明工程設計項目的類型和規模不受限制。

(二)乙級

可承擔中型以下規模的照明工程專項設計。

四、附 則

本標準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本信息由相關企業自行提供,真實性未證實,僅供參考。請謹慎採用,風險自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