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重要通知!事關學生用餐

南昌市教育局重要通知!事关学生用餐

关于开展2020年春秋季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重要通知!事关学生用餐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教科体局,各开发区(新区)市场监管局、教办(中心),各市教育局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根据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学习相关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江西省学校食品安全“护校行动”方案的通知》、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对餐饮食材监督检查的通知》、市防控指挥部《关于转发南昌市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学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推动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经研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春季:4月下旬; 秋季: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对象

春季学期:每个县区(开发区、新区)随机抽查已复学的学校食堂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2个单位。 秋季学期:每个县区(开发区、新区)随机抽查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托幼机构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2个单位。具体被检单位从各县区本底资料中选定。如工作需要,检查组可临时另行指定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方式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教育局联合组成2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3名成员,实行组长负责制,由各县区监管部门派1名执法人员协助检查。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市场监管执法文书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原材料)监督检查记录表》、《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并交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持证情况,是否持有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期限、项目内经营。

2.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岗位责任建设情况,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建立与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情况,食品采购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台账是否齐全。

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教育情况,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5.流程布局和设施设备情况,流程布局是否合理且不交叉污染,“三防”及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状况良好、满足要求。

6.是否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是否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7.食品加工制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使用过期、变质、“三无”食品,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8.是否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保管、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是否规范等。

9.是否开展“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是否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

10.是否制定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五、有关要求

(一)全面自查,落实责任。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全方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风险隐患。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督促辖区内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在春季、秋季开学之际对各类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建立监管档案,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监管空白。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问题严重的要坚决停业整顿。检查情况总结应分别于春、秋季开学后的一个月内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教育局。

(二)全力配合,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检查是一项重要的年度工作,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检查的信息将向社会公布。检查组成员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监管部门要全力配合做好检查的各项工作,选派业务骨干协助检查组。

(三)全面防患,加强值守。疫情期间,各级各类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监管部门要制定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食品留样,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值守,畅通应急网络,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内做好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逐级上报。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李巍巍83850856) 市教育局联系人:赵璇86223233

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正逐步陆续开学, 必须全力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为开学复课保驾护航!

来源|南昌市教育局

来源:南昌市教育局

声明:本文已注明转载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