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活动,为在押人员点亮合法维权的明灯!

这场活动,为在押人员点亮合法维权的明灯!

今年是全市检察机关开展“4.16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人权宣传日”活动的第17个年头。正值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转变工作模式,开展了一次不同以往的“在押人员权益保障日”活动。两级检察机关通过网络、电话、远程监控、远程会见等非接触方式,对33名在押人员的控告和法律咨询申请进行了在线受理、解答,有力地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此外,向在押人员播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短片及省检察院拍摄的《普及新冠肺炎防护知识》宣传短片,发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册1500余份。

这场活动,为在押人员点亮合法维权的明灯!

“我是因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抓的。今天,看了你们发的关于认罪认罚的宣传手册,我有个疑问:如实供述真的能从宽处理吗”,在押人员张某某通过视频连线,向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小明咨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法律问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的法律制度。你要争取从宽处理,就要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愿意接受处罚,真诚悔罪”,潘小明副检察长耐心地解答道。

这场活动,为在押人员点亮合法维权的明灯!

近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尊重在押人员的人格尊严,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使他们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又感受到法治文明和司法人文关怀。2019年以来,开展安全大检查167余次,确保了监管安全和无重大事故发生。开展维权办实事活动,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围绕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人身、财产、生活、医疗等方面,为在押人员办了180余件实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