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女方到底应不应该要彩礼?

小握谈论



长城齐鲁文化


婚姻嫁娶,在我国千百年来的历史上都讲究聘礼一说,过去的聘礼就像现在的彩礼,它既是定亲的信物,随着女方的陪嫁的嫁妆有绝大部分又送回来,标志着对新婚小两口的祝愿,也是给新建的家庭做原始资金的积累,好和和美美,幸幸福福,不离不弃,牵手一生。

只要恋爱的男女是真心相爱,你心中有她,她心中有你,互相信任,心心相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男没找错人,女没进错门,不计彩礼多少,只是个形式,举行婚礼,成为一家人,这就是皆大欢喜。

要是重男轻女,把嫁姑娘当成是卖姑娘,在彩礼上狠狠地敲上女婿一笔,害得女婿四处举债,就算姑娘跟女婿是真心相爱,成家以后,女儿照样得陪着丈夫去还债,过苦日子。彩礼钱来的容易,花的更容易,到老了,丈人和丈母娘要想女儿养老的时候,可能女婿这一关就很难过了。虽然法律支持,但苦头绝对有得吃。做事留后路,才是会享福的老人。


老蒋闲言


结婚的彩礼应该要吗?

这个问题根本就不存在应不应该的问题,看来给彩礼不是一地一方的风俗习惯。而是全国各地都有的风俗习惯,既然是带有普遍性的给彩礼。我认为男方在结婚前根据自家的经济条件,给女方一定的彩礼是无可厚非的。

我们北方人过去把彩礼称为过礼,一般都是在结婚的前几天送到女方家。这完全是男方家庭出于自愿给的,而且不论婆家给多少彩礼钱。结婚那天女方又把彩礼钱如数带回,作为儿媳自己私有之用。连自己的父母都不花女儿的一分一角,这就是过去婚娶婚嫁的彩礼习俗。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迁,现如今的彩礼钱也变了味。由过去的给彩礼变成了现如今要彩礼,也不是过去的根据男方家庭的经济条件。来确定彩礼的数量,而是不论你有条件还是没有条件。完全来个一刀切,有的地区要彩礼的数量已达到几十万之多。这的确给一些未婚青年带来很大的困扰,也有很多男女青年所谓的爱情被彩礼打败。

我认为不论给彩礼也好,是要彩礼也罢彩礼的本身没有错。错是错在有的人已经超出彩礼范畴之外,那就不是彩礼那就是在卖女儿。现在有的老人为了给儿子娶媳妇举全家之力,就是砸锅卖铁去银行贷款也要给儿子娶媳妇。女方的父母也不想想象这样的家庭状况,你的女儿会幸福吗?你们当父母的见女儿在婆家遭罪受苦,你们当父母的还能忍下这颗心吗?

前几天我回答了一个问题,题目是女儿结婚要50万给儿子,结果女儿结婚后住窝棚,三年不回家还问我怎样看这样的母亲。这样的女儿还不一定还有几个三年能回家,我也不知道这对当父母的将怎么样面对自己的女儿的。这只是才出声的头一位,我相信这样事例以后会逐步显现出来。这个事例还不错三年没离婚,有些在家骄惯成性的女性。过不了这样贫穷生活想离婚的女性,也是早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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