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抄录别人的诗文,落款可只写自己“书”吗?请举例配图?

阿扬说联


你好,我是兰石学书法,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书法家抄录别人的诗文,落款完全可以只写自己书。

但是在古代是不可以的。

从流传下来的碑帖可以看到,只要不是自己撰写的,必须把撰写的人写在前面以示尊重,后面才是自己的名字加“书”字。证明文章是别人的,自己只是个书写者。书法大家颜真卿《多宝塔》、欧阳询《九成宫醴泉铭》、柳公权《玄秘塔》都是如此,没有例外。

现今的书法家和古代的书法家不一样!

古代没有专职的书法家,我们现代人心中的大书法家在当时基本都是官员。要取得功名利禄就要读书参加科举,写好字是读书人的基本功。十年寒窗苦使得学子们吟诗作对写文章都不在话下。所以他们的书法作品基本都是自己的诗文,也就不存在抄录别人的诗文了,更不存在落款写不写出处的问题。

我们现在的书法家特别多,有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有各省书法家协会会员,还有市县区也叫书法家协会,所以都算是书法家。只要书法写的好,对文化素养没有过多要求,所以现在书写内容大都只能是抄录古人的诗词、别人的对联。

书法落款没有国家标准,大都是约定俗成。

一般情况下书法家抄录别人的诗文都会在上款或者下款注明出处(作者名号或者诗词名字),这是对别人作品的一种尊重。也让观赏作品的朋友一目了然。

也有在落款时直接写录“古人句”。这也算是一种交待,说明书写的作品不是自己撰写的而只是自己抄写古人的,免得观赏书法的朋友们误会。

还有的书法家直接落“穷款”,只写自己的名字。我觉得有两种情况:一是所书写的诗词大家都非常熟悉,一看就知道是谁的作品所以省略了作者名号和诗词的标题。二是落款所留位置偏小,只能落穷款。

上面三幅书法作品分别是三位书法大家的作品,都是抄录别人的诗文。因为书写的诗词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经典作品,所以就省略了作品出处。

回到作者的问题,书法家抄录别人的诗文,落款时完全可以只写自己“书”。不过个人建议最好还是注明出处,免得观赏的朋友们误会。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谢谢。


兰石读书习字


书法作品录写别人诗文,最好把出处及作者带上,古人写书多是如此,这是一种文化风气与传统。主要有以下两点考虑。

一是表示尊重。写前人诗,题名人文,写的毕竟是人家的作品,不注则有盗用之嫌,文人还是很讲究情操的。古人不像今人,都是拿毛笔写字的,不注出处就代表是自己作的文辞。

二是注明根据。以书法的形式写诗书文章,就唱戏说书一样,你写的这段文字是啥,从哪里来,得交待清楚。如果没有交待,就是要素不齐,作品不完整。其实古人写书法作品,原创的内容占绝大多数,诗词文赋楹联,大多是写自己的东西。纯装饰性的抄寻经典诗词、经书、文赋也是有的,但只是少数。因此我们看到的经典名帖,也大多属于作者自己的诗书文章。

浅谈。插图为抱庸硬笔习作。


抱庸詩書


书法家抄录不是自己创作的诗文,落款时可以只写自己书吗?书法作品过得创作,在内容里面有两种做法,自书自己的文字内容和书写他人的诗文,都是可以的,但提倡自书自文。实际上,在现代书法创作中更多的是抄录经典诗文为主。题主所谈设计的是书法作品的创作与书法创文字内容问题,二者是既有区别有又联系的。

书法家创作书法作品,根据章法形制方面的考虑和个人的习惯,是可以根据作品章法需要决定落什么形式的落款的,有穷款也有落与主题内容有关的多字内容款。

书法家创作书法作品落款著名内容作者是有必要的,同时表示对文字内容作者的尊重,也有利于欣赏者在欣赏书法作品时从中获取更丰富的知识内容。

但是根据作品章法需要落穷款也是可以的,因为书法创作作品所追求的作品风格如此。

实际上,对于这个问题并没有绝对的定论,只要在形制上不要区别太大即可。书法作品创作不能和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实用书写要区别开来。书法作品要有书法作品的基本形制。

现代书法作品,受现代艺术理论和美学理论的影响,书法作品的章法也是与时俱进多的,现代书法作品的章法形制更加多元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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