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庭审”——远程连线看守所
4月13日,文水县人民法院在县人民检察院视频接访室,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适用简易程序,首次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羁押在交城县看守所的被告人马某某以远程视频方式参加庭审。
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清晰、语音流畅,庭审程序规范。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及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此案进行了当庭宣判。
当前,监管场所仍然是疫情防控的重要阵地,为了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和防止案件超期,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刑事案件远程视频提讯、会见、开庭等工作的规定》,承办法官提前与文水县人民检察院、交城县看守所沟通协调,登陆山西公安网办理庭审预约手续,为此次庭审顺利开展做好了准备工作。
“线下开庭审理”
对于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我院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及时开庭审理,所有到庭参加诉讼的参与人需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安全防护。
截止目前,刑事审判庭通过线上、线下开庭的方式,开庭20余件。在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刑事审判庭着力加强与县检察院、看守所
的沟通协调,充分依托信息化平台,全面推进刑事审判“线上”与“线下”深度融合,实现了疫情防控与刑事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