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人民法院舉行涉農民工維權案件工資款集中發放儀式

永城市人民法院举行涉农民工维权案件工资款集中发放仪式


永城市人民法院举行涉农民工维权案件工资款集中发放仪式


永城市人民法院举行涉农民工维权案件工资款集中发放仪式

    2020年1月20日上午,永城市人民法院举行涉农民工维权案件工资款集中发放仪式,16名农民工现场领取了被拖欠的20万元工资。

    2019年12月12日,永城法院涉农民工维权专业合议庭接到马小兰等34名涉及农民工讨薪咨询,永城法院通过了解, 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期间,马小兰等人跟随王某在永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干活。但是工资拖欠未结清, 该工地项目是山东某集团有限公司分包给王某的。2019年1月28日, 马小兰等人在永城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工资进行核定,山东某集团有限公司及王某对拖欠各个农民工工资数额分别进行确认。确认后,山东某集团有限公司仅支付20万元,下欠34位农民工工资共计60余万元至今未付。马小兰等34名农民工在讨薪无果的情况下,想通过司法程序讨薪。合议庭了解情况后,对他们进行法律讲解,并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承办法官宋倩及时关注,要求快立快审快结。

    法官宋倩根据院领导安排,迅速与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一起,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及立案的相关材料,针对农民工诉讼能力不佳的情形,及时与永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沟通,请求对34位农民工给予法律援助,永城市法律援助中心迅速办理了相关援助手续,指派高素质法律工作者为34位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我院开通农民工维权立案“绿色通道”,指导永城市法律援助法律工作者协助当事人网上立案,依法给予诉讼费缓交,当日即完成立案。

    立案当天,承办法官即与山东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将相关法律文书通过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被告并依法调取永城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相关证据材料。通过多次沟通,承办法官于2019年12月18日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决定于2019年12月24日开庭。庭审中,承办人耐心的做被告的工作,讲解农民工的房产付出及讨薪的艰辛,释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法律政策,因涉及人员较多,被告要求给五天时间进行调解,经庭后再次调解,调解不成,本院于2019年12月29日下判。

    判决后,原告马小兰等34人与被告山东某集团有限公司对永城法院作出的(2019)豫1481民初10381号等34件判决均服判息诉,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第一批工资款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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