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家不是在監獄,就是在去監獄的路上”應當如何理解?

“中國企業家不是在監獄,就是在去監獄的路上”應當如何理解?

“中國的企業家,不是在監獄,就是在去監獄的路上。”如果按照這句話的邏輯來教導和警示創業者,那人們還創個什麼業?待在家裡安安全全,非要創業辦公司,將自己送進大牢,何苦呢?

然而事實是,這句話一直很響亮,創業路上一直很擁擠,而監獄的床位也一直很滿。人們一直沒有被這句話嚇得裹足不前,而這句話闡釋的真理也一直存在。原因何在?

“中國企業家不是在監獄,就是在去監獄的路上”應當如何理解?

中國是從計劃經濟猛然走進市場經濟的國家。也就意味著,計劃經濟的制度管理市場經濟的社會,總得需要一個過程。制度觸及不到的地方生了亂子,就只能靠初始制度監管,於是難免有些張冠李戴,詞不達意。

其次,在摸著石頭過河的大國策和價值觀指導下,開放自由,經濟得到了極速發展,這是舉世矚目的。但是管理機制的滯後,也出現了不少違背基本原則的市場行為。

在網上看過一位律師的話:“按現行法律邏輯和罪名,中國企業家人人都是帶罪之身,只要經營五到十年,列上五個罪名,量刑搞到死刑一點問題沒有。如果公檢法按此邏輯執行制度,那麼剝奪一個企業、一個富人的財富,只是分分鐘的事。”此言一出,發人深思、振聾發聵,為無數企業家敲響了長鳴警鐘。而從仰融、蘭世立、龔家龍、牟其中、顧雛軍、吳尚澧及吳英等案件來看,中國企業家在市場經濟浪潮中所面臨的創新發展和制度滯後之間的矛盾,從改革開放開始以來長期存在。

“中國企業家不是在監獄,就是在去監獄的路上”應當如何理解?

所以有時候,摸著石頭過河,如果不看水勢會被淹死。

市場經濟法制中國,是當今政府極力提倡和努力踐行的目標,成果頗豐,市場經濟的未來也一定是一片光明!但在某些領域並沒有統一標準,因為市場創新出奇的那些玩意兒誰都沒見過。所以全國各地地方行政部門在規範市場方面所採用的辦法也是略有區別,甚至大相徑庭。然而政府維護市場秩序和商業生態的意志力,可不是目標,而是當下即做,幹就完了。

所以不要認為國家對市場經濟的監管政策會時松時緊,更不是一句空話。

當秦嶺山下聯排別墅夷為平地之後,你才明白什麼是“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當村頭惡霸地痞流氓就地伏法之後,你才理解什麼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當非法集肆意斂財資東窗事發之後,你才知道什麼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當創新手段瘋狂洗劫一鍋端起之後,你才清醒什麼是“法制中國市場經濟”。

“中國企業家不是在監獄,就是在去監獄的路上”應當如何理解?

在中國政府邁向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堅定不移的意志力面前,任何你認為堅不可摧的非正常業態,都不堪一擊。但在現實中,那些發展快速的企業家,很多處於非正常業態。

《人民的名義》很多人都看過,老書記趙立春說:“如果誰不改革,我和省委先改人。”達康書記也說過:“法無禁止即自由。”說明了什麼?放心大膽的幹。幹錯了只要沒有法律條款限制也沒關係,不算你違法。於是,環境汙染、資源透支、價值顛覆、笑貧不笑娼成為了副作用,而由此換來了經濟的快速發展。

“中國企業家不是在監獄,就是在去監獄的路上”應當如何理解?

但是今天不一樣了。為什麼?法制中國時代到來了。“你不是法無禁止即自由嗎?那我開始禁止你。嚴厲的禁止你。”

從社交電商、微商、金融、會銷、直(傳)銷等創新領域和行業不斷翻船的案例中體現出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很多創新型企業老闆的法學意識並沒有和事業的發展同步,甚至相向而行。從同樣的違規不一樣的處罰結果證明,另一個問題更加明顯,那就是國家政策監管創新業態的方式並沒有完全統一。換言之,創新發展深水區的法律邊界並不清晰。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中國的企業家,不是在監獄,就是在去監獄的路上。”這句話之所以至今有理,主要就是因為很多企業傢俱備了商業智慧,但法學智慧相對缺位,甚至鋃鐺入獄都不知道自己具體哪方面犯了法?實在可惜!籍此,我建議創新型企業的老闆們應該著兩手準備,揣兩把刷子:第一手,在創業中不斷提升自己的法學修養,以便於不斷融入到法制中國的正規軌道。知道有所為,有所不為。更知道關鍵時候拿起法律武器保護企業和自己的合法權益,免得遇到問題六神無主。第二手才是商學思維,商業智慧。二者缺一不可。

衷心期待市場經濟法制體系不斷完善,構建商業新生態;更期待新形勢下社會、企業普法教育及時跟進,續航市場發展;也祝願所有創業者,在創新發展的道路上左手商學,右手法學,安全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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