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家不是在监狱,就是在去监狱的路上”应当如何理解?

“中国企业家不是在监狱,就是在去监狱的路上”应当如何理解?

“中国的企业家,不是在监狱,就是在去监狱的路上。”如果按照这句话的逻辑来教导和警示创业者,那人们还创个什么业?待在家里安安全全,非要创业办公司,将自己送进大牢,何苦呢?

然而事实是,这句话一直很响亮,创业路上一直很拥挤,而监狱的床位也一直很满。人们一直没有被这句话吓得裹足不前,而这句话阐释的真理也一直存在。原因何在?

“中国企业家不是在监狱,就是在去监狱的路上”应当如何理解?

中国是从计划经济猛然走进市场经济的国家。也就意味着,计划经济的制度管理市场经济的社会,总得需要一个过程。制度触及不到的地方生了乱子,就只能靠初始制度监管,于是难免有些张冠李戴,词不达意。

其次,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大国策和价值观指导下,开放自由,经济得到了极速发展,这是举世瞩目的。但是管理机制的滞后,也出现了不少违背基本原则的市场行为。

在网上看过一位律师的话:“按现行法律逻辑和罪名,中国企业家人人都是带罪之身,只要经营五到十年,列上五个罪名,量刑搞到死刑一点问题没有。如果公检法按此逻辑执行制度,那么剥夺一个企业、一个富人的财富,只是分分钟的事。”此言一出,发人深思、振聋发聩,为无数企业家敲响了长鸣警钟。而从仰融、兰世立、龚家龙、牟其中、顾雏军、吴尚澧及吴英等案件来看,中国企业家在市场经济浪潮中所面临的创新发展和制度滞后之间的矛盾,从改革开放开始以来长期存在。

“中国企业家不是在监狱,就是在去监狱的路上”应当如何理解?

所以有时候,摸着石头过河,如果不看水势会被淹死。

市场经济法制中国,是当今政府极力提倡和努力践行的目标,成果颇丰,市场经济的未来也一定是一片光明!但在某些领域并没有统一标准,因为市场创新出奇的那些玩意儿谁都没见过。所以全国各地地方行政部门在规范市场方面所采用的办法也是略有区别,甚至大相径庭。然而政府维护市场秩序和商业生态的意志力,可不是目标,而是当下即做,干就完了。

所以不要认为国家对市场经济的监管政策会时松时紧,更不是一句空话。

当秦岭山下联排别墅夷为平地之后,你才明白什么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当村头恶霸地痞流氓就地伏法之后,你才理解什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当非法集肆意敛财资东窗事发之后,你才知道什么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当创新手段疯狂洗劫一锅端起之后,你才清醒什么是“法制中国市场经济”。

“中国企业家不是在监狱,就是在去监狱的路上”应当如何理解?

在中国政府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坚定不移的意志力面前,任何你认为坚不可摧的非正常业态,都不堪一击。但在现实中,那些发展快速的企业家,很多处于非正常业态。

《人民的名义》很多人都看过,老书记赵立春说:“如果谁不改革,我和省委先改人。”达康书记也说过:“法无禁止即自由。”说明了什么?放心大胆的干。干错了只要没有法律条款限制也没关系,不算你违法。于是,环境污染、资源透支、价值颠覆、笑贫不笑娼成为了副作用,而由此换来了经济的快速发展。

“中国企业家不是在监狱,就是在去监狱的路上”应当如何理解?

但是今天不一样了。为什么?法制中国时代到来了。“你不是法无禁止即自由吗?那我开始禁止你。严厉的禁止你。”

从社交电商、微商、金融、会销、直(传)销等创新领域和行业不断翻船的案例中体现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很多创新型企业老板的法学意识并没有和事业的发展同步,甚至相向而行。从同样的违规不一样的处罚结果证明,另一个问题更加明显,那就是国家政策监管创新业态的方式并没有完全统一。换言之,创新发展深水区的法律边界并不清晰。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中国的企业家,不是在监狱,就是在去监狱的路上。”这句话之所以至今有理,主要就是因为很多企业家具备了商业智慧,但法学智慧相对缺位,甚至锒铛入狱都不知道自己具体哪方面犯了法?实在可惜!籍此,我建议创新型企业的老板们应该着两手准备,揣两把刷子:第一手,在创业中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学修养,以便于不断融入到法制中国的正规轨道。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更知道关键时候拿起法律武器保护企业和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得遇到问题六神无主。第二手才是商学思维,商业智慧。二者缺一不可。

衷心期待市场经济法制体系不断完善,构建商业新生态;更期待新形势下社会、企业普法教育及时跟进,续航市场发展;也祝愿所有创业者,在创新发展的道路上左手商学,右手法学,安全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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