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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的訣竅是否特定含義?如果是少一點繳稅的訣竅,基本沒有空間。
⑴綜合所得收入:綜合所得四項應稅所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在取得環節 政策規定是要做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即使不足起徵點也要在扣繳客戶端做申報,因此理論上彙算清繳時,納稅人的收入數據是完整的確定的,除申報錯誤或者被冒名虛發工資等,收入數據是不能隨意更改的。
⑵稅前扣除:費用6萬固定扣除、三險一金固定扣除、職業年金、企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遞延型稅收養老保險、公益慈善捐贈扣除數據也是已經確定的,專項附加扣除如果年初已上傳扣除信息,數據也是可以確定的。
因此,在收入和稅前扣除可以確定的條件下 彙算清繳的結果也是確定的,而且收入和稅前扣除數據在扣繳環節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已經實時採集存儲,刪除和修改要做守信承諾。
不確定的影響
大病醫療:如果年度發生大病醫療,已婚人士可以選擇由誰扣除,這個可以根據有利原則扣除。
專項附加扣除:如果預扣沒有享受可以彙算清繳新增享受,是可以影響彙算清繳結果, 其中子女教育、房貸、房租也是可以採用有利原則選擇扣除或者各按50%扣除。
年終獎:選擇單獨計稅或合併綜合所得計稅,影響彙算清繳結果不同。
因此,要做個人所得稅的籌劃應在發放之前,單純彙算清繳的訣竅就是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提供了預填申報功能,自動歸集各項收入和各項扣除,數據無誤 可以選擇使用已申報數據模式。
新稅視點
納稅人人有責,2019年個稅施行新的規定後,如何申請進行個稅彙算清繳呢?
1.檢查這些地方,看看是否多繳稅
收入→工資薪金→獎金計稅方式
年終獎的計稅方式不同,對個稅影響比較大。大家可以分別選擇計稅方式,最終選擇個稅最少的情況。
如果全年有多筆獎金,只能選擇一筆單獨計稅。每筆獎金也都試試,選擇個稅最少的情況。
專項附加扣除是否有遺漏
個稅改革的一大亮點就是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增加了6項專項附加扣除。彙算清繳前,一定要檢查各項扣除,是否有遺漏或者錯填等情況。
子女教育、住房貸款、贍養老人的信息填報一般不會發生變化;
租賃房屋的,如果房屋到期或者搬家的,記得提交新的租賃情況,因為租房往往不是一個完整的年度,筆者就因為這個原因,少填報了4個月的住房租金;
當年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也要記得填報,像稅務師、會計師等,在取得證書當年是可以扣除3600元的;
另外如果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發生大病醫療,也是可以在稅前扣除的。
每年專項附加扣除看似不多,但是也積少成多,大家一定要仔細檢查,防止有遺漏。
准予扣除的捐贈額
戰“疫”期間,大家紛紛慷慨解囊,捐錢捐物共渡難關。其實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捐贈支出都是可以抵稅的。個人發生的捐贈支出,可以抵扣個人所得稅。
所以如果在2019年度發生的符合條件的捐贈支出,大家可以找出來,填寫捐贈情況,相應的支出就可以在稅前扣除了。
2.哪些人不需要辦理?
依據政策規定,符合條件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的,可採用以下三種方式:納稅人自行辦理、扣繳義務人集中辦理、委託代理機構辦理。
如果是自行辦理的,填報方式上可以選擇使用已申報數據填寫或者自行填寫。也就是說,稅務局已經把自行申報及支付等信息填好了,你只需要進行檢查或者修正就可以。
事實上,還是有人覺得麻煩,有三類人是不需要辦理的:
一是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二是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是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
雖然可以不用辦理,但是我還是建議每個人都下載一下“個人所得稅”APP,不用補稅萬一可以退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