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规定,按照中共青浦区委的统一部署,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6月30日,区委各巡察组对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区级机关党工委、区委老干部局、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区工商联、区侨联、区机管局、区规划资源局党委(党组)开展巡察。
巡察组将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等三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巡察组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受理相关来信来访、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走访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涉及上述方面问题的情况反映。不受理有关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问题。
巡察期间如需反映有关问题情况的,区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接受来电、来访,也可函寄:青浦区华科路158号“区委第X巡察组”收,邮编:201799。
特此公告。
中共青浦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
资料:中共青浦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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