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你租的房子免租了嗎?情況如何?

認識有緣2622


我出租的房子,二月份到期,租戶主動聯繫我,微信裡發消息。我問他們,上班了嗎?沒有呢,居家辦公。租戶是公司的會計。我跟他們說還沒開工,手頭要是緊就下個月再說吧,3月份如果不能開工,就4月份再聯繫我,3月底時候,租戶主動付了房租。誰都是有尊嚴的,出租房的房主應該主動提這個話題!我覺著到我老了,想起這段時間,也算是盡了自己微薄之力吧!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




荷塘月326


疫情期間,房東向社會強烈傳達了一個信號,疫情面前,我們一起面對,共克時艱。我個人認為,只能是這個理由,而且還是建立在道德約束的範圍之內。換句話說,也就是於情在理,卻沒有必須減免的法律義務。還記得日本第一時間向中國捐贈物品上的“山川異域,風月同天”嗎?它感動了不少中國人。只要我們相信人間有大愛,人間自有真情在,就一定能克服疫情期間的各種困難,撥雲見日,春暖花開。
在這個特殊時期眾多社會的愛心人士主動站出來,貢獻自己的一點力量,減輕社會和個人的壓力,相信我們一定能早上戰勝困難,共抗時艱,迎接勝利的曙光。房東沒有義務去減免房租。如果一大家子人都是靠這個維持生活,要交水電費,人親的禮尚往來,每天的日常生活開支,撫養孩子的費用。別人也要生活。疫情期間商鋪不能營業,工廠不能開工,所有人都貓在家裡,坐吃山空,房東減租不存在應不應該。

第一,這叫不可抗力,從法律角度講雙方都不承擔責任,那房東憑什麼收房租!

第二,事實上這個期間並不能使用房屋,並不能營業,房東憑什麼收房租!疫情非常時期,房租,讓你是人情,不讓是本份。沒有什麼付加條件吧?。

這要分情況吧,如果房東不差這些錢可以適當減免,那如果房東都不富裕按照租房合同也沒有什麼問題吧。另外我覺得這個主要問題是自己沒有備用金造成的,所以一定要有3-6個月的備用金。

第一,沒有什麼應該這一說法,因為房東在租房給租客之前都會和租客簽訂合同,按照合同要求,每個月的房租費用和使用條款都以合同的方式定義了下來,每個月應付多少房租就該付多少房租,即使不為租客減免部分房租也沒有錯的,減租是情義,不減是本分。

第二,並不是每個房東都是有錢人,有些房東本來生活就不富裕,就靠那些房租過日子,疫情期間閒置房屋又無法及時出租,自己的生活也收到了很大影響,所以這部分房東減免房租的可能性就比較小。

第三,本次疫情發生後,社會上湧現出很多有大愛的房東會主動給租客減免房租,這是一個很溫馨的舉動。在大災面前,很多人被困在家裡無法出門,也就暫時性的失去了收入,可是房子還在那租著呢,每天仍然需要負擔房租費用,這些錢對於不差錢的人來說確實是小意思,但是對於大多數收入不是很好的人來說一個的房租還是很大的一筆開支費用,尤其是廣大農民工朋友和剛畢業的大學生。

疫情期間,房東應免房租,因為租戶沒有開展經營活動,沒有營業收入,更談不上利潤,拿什麼交房租呢?關於 疫情期間你覺得房東應該減免房租的根本理由是什麼?於情於理的去分析,去協商解決。這個問題,個人觀點如下:

1 沒有什麼應該這一說法,因為房東在租房給租客之前都會和租客簽訂合同,按照合同要求,每個月的房租費用和使用條款都以合同的方式定義了下來,每個月應付多少房租也沒有錯的,要說減租是情義,不減也是本分,因為合同書上並沒有這一說法。

2 並不是每個房東都是有錢人,有些房東生活本來就不富裕,說白點就是和上班族的收入沒什麼區別,每個月還得靠租房費來開支整個家裡費。

3 咱們來看幾張今年2月份租客與房東因疫情期間談減免房租的真實對話吧!如下圖:

大部分地區的疫情不會構成履行房屋租賃合同的不可抗力,故因為疫情而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理由站不住腳,參考非典期間的案例,一般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其次,疫情的確是導致目前各商鋪戶不能正常經營的原因,該種情況並不屬於正常的商業風險,在承租人不能正常經營獲取收入的情況下,其已經受有損失,如果讓其仍然繼續按照原合同約定履行合同承擔全部租金明顯對承租人不公平。根據《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六條規定:“合同成立以後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並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民法總則》第六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故根據公平原則,因疫情造成的租金損失,本律師認為應當由雙方共同分擔。

我們再來看看非典時候的案例中司法實踐是如何認定的,法官對減免租金是否支持。

疫情下我認為個體戶沒有義務免租,首先這次我們是山東省做的政策,是針對了省級以上的孵化園,以及大學生創業園成規模重點孵化器,才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的補貼。

第一個體戶,他的房租也是通過自己的先先期擁有或者是貸款買過來的,他要是買過來了以後,我想也要交房貸,也要借錢融資,所以說他收的房租也是要用於還貸還利息。既然我們是做生意的,租了這個房子那風險就要承擔,做生意每個人都要承擔相應的風險

第二這次疫情是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所以說對房東來說沒有責任,但是整個國家全部在抗議,所以每個人都受到損失了,房東也受到損失了,國家也受到損失了。所以在這時候你確實遇到困難的情況下,你可以和房東商量能不能見面,假如說房東能夠見面,那是人家房東房東不能跟你見面,那你也不要抱怨什麼。在疫情來臨的時候,現在我們所有的人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身體,支持國家把這場疫情抗過去,所有的事情都會解決,如果疫情拖累的話,可能很多中小微企業都會受不了的,包括我們的房東他也會受不了的,他畢竟也有那麼多貸款啊,或者別的壓力在那擺著。當你給房東協商的時候,儘量是融合的溝通,互相體諒,互相的理解。

呃房東所以說沒有義務幫我們中小個體戶減免房租由他從從他的角度上來說,他也屬於中小個體戶。其實對於免租這個事情,我覺得不能說有沒有義務。雖然國家呼籲免租,但是對於每個房東情況不一樣。很多也有很多房東租出去的房子也是貸款買的,也需要供房貸。但是對於那些給租戶免租的房東確實是中國房東。中國在疫情下面應該團結一致,共同度過難關,相互理解,切勿道德綁架。

針對個人租賃居住合同,應當視不同情況協商減免租金。由於個人租賃居住的合同,因疫情不得返工並沒有導致房屋閒置,且各地規定不同,因此不能直接以此作為不可抗力要求房東減免租金。承租人可以與房東積極協商,爭取彼此理解,請求適當地減免租金。但是由於租賃房屋所在的小區被封鎖、業主拒絕讓租戶入住、業主無法配合租戶進入租賃房屋等,租戶可以主張減免租金。房東並沒有義務免租。雖然疫情嚴重,但是還是要遵循合同約定。可以協商,但是房屋出租方沒有義務減免房租。

沒有什麼義務不義務,所有的義務全都是出於人道主義的援助,有句話說得好我幫你是情誼,我不幫你是本分!免租是房東的權利,並不是義務。完全的免租也並不是最好的解決方法,可以適當的減免一部分租金。畢竟生活都需要互相幫助。這個主要還是要看個人了,畢竟個體戶國家也沒有硬性規定。如果經濟還不錯,可以適當給租戶減輕一下負擔,支持一下國家政策。


天天資源


過完年初六就帶著老婆孩子回城了,當時南寧還沒有封城,進城的只用測體溫,不異常的就可以直接回家隔離了,往後幾天就嚴格了起來,回到小區的都不能進了,只能返回原地。當時我還挺慶幸自己回來的早,我在南寧西鄉塘區這邊租的是一套舊的單位房,兩房一廳的,租金700,房租不算貴,平時也比較節約吧,所以對是否免房租也沒放心上,疫情期間大家的收入都收到了很大影響,能抗住的就不去麻煩別人了,在你這裡是事在別人哪裡可能不算什麼,本人一貫的做法就是這樣,自己能做的不會去找別人,自己做不了的也不會去麻煩別人。

吃飯容易,還人情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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