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6期】隆林檢察:司法救助“暖心錢”為兩個家庭撐起“希望傘”

“感謝隆林檢察院,這麼快就為我爭取到了司法救助金,這筆救助金來得真的是太及時了,雖然我的家庭發生了這麼嚴重的變故,但是你們的幫助讓我感受到了溫暖!”救助申請人豐某花拿到4萬元司法救助金後,熱淚盈眶地向在場的檢察官們連聲道謝。

4月14日,隆林各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舉行國家司法救助金髮放儀式,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黃寶繼、副檢察長班應欽為2起案件的救助申請人集中發放司法救助金,共計人民幣6萬元。

(案件一 )

救助申請人豐某花是刑事案件被害人劉某慧的母親。2020年1月31日,劉某慧與丈夫楊某毛因家庭矛盾發生爭執後,被楊某毛殘忍殺害。楊某毛是豐某花的上門女婿,與劉某慧還育有2個未成年人的孩子。案發後,2個孩子跟隨豐某花生活。女兒被女婿殺害,突來的變故導致豐某花一家陷入困境,生活困難。

2020年2月21日,豐某花向隆林各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提出國家司法救助申請。該院受理救助申請後,立即派出檢察官走訪調查核實。調查後得知,豐某花一家系建檔立卡貧因戶,豐某花育有一子一女,兒子系智力障礙殘疾人,女兒劉某慧和女婿楊某毛是家中主要勞動力。劉某慧的兩個兒子均未成年,大的年僅10歲,小的年僅7歲,尚在小學讀書,案發後,劉某慧去世,楊某毛入獄,兩個未成年孩子失去父母,豐某花一家也失去了生活支柱,生活確實困難。經嚴格審查,隆林各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認為,申請人豐某花的情況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情形,根據《關於建立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見(試行)》《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細則(試行)》第七條第3款、第7款之規定,應當予以救助。遂啟動國家司法救助程序,向申請人發放司法救助金共計人民幣4萬元。

(案件二)

申請人陸某水是又一個家庭悲劇的當事人。她既是刑事案件死亡被害人黃某中的妻子,也是犯罪嫌疑人黃某存的母親。2020年2月4日晚, 犯罪嫌疑人黃某存因瑣事與父親黃某中發生爭執 ,犯罪嫌疑人黃某存便對陸某水、黃某中實施毆打。2月8日,黃某中在家中身亡。經鑑定確認黃某中的死因系鈍性外力致嚴重腦損傷所致。犯罪嫌疑人黃某存便是殺死自己父親的兇手。陸某水失去丈夫的同時,兒子也被捕入獄。突遭的家庭變故使得陸某水本就困難的家庭雪上加霜,生活陷入困境。

2020年2月27日,陸某水向隆林各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提出國家司法救助申請。該院受理後,第一時間派出檢察官去到申請人家中實地走訪調查,深入瞭解,依法核實申請人家庭情況。經調查得知,申請人陸某水育有二子一女,女兒已出嫁,兒子犯罪嫌疑人黃某存被捕入獄,次子黃某剛外出打工多年未歸,目前陸某水一人獨居,沒有勞動能力,生活確實困難。經嚴格審查,隆林各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認為,陸某水的情況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情形,根據《關於建立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見(試行)》、《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細則(試行)》第七條第3款、第7款之規定,應當予以救助。遂啟動國家司法救助程序,給予申請人陸某水國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幣2萬元。

上述兩起案件均發生在疫情期間,為儘快給予申請人幫助,檢察官以高度的責任感,以最快的速度辦理案件,讓申請人儘早獲得司法救助資金,保障申請人的基本生活。

救助金髮放過程中,隆林各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黃寶繼親切詢問了申請人近期的身體和生活狀況,並鼓勵他們要更加勇敢和堅強,堅定信念,勇於戰勝困難,樂觀積極生活。

被害人劉某慧的兩個孩子亦作為申請人來到檢察院,救助金髮放儀式結束後,未檢辦檢察官帶著兩個孩子來到該院心理諮詢室,與他們親切交談,為兩個孩子進行心理輔導,幫助他們儘快走出陰影。

案結事了不是終點,慘案的背後還有一個個破碎的家庭。隆林各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積極運用司法救助機制參與社會綜合治理,通過大力推進國家司法救助工作,並將司法救助與服務保障脫貧攻堅、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有機結合,最大限度幫助申請人走出生活困境,切實解決群眾困難,有力彰顯了司法為民,傳遞了濃濃的檢察溫情。


【第406期】隆林檢察:司法救助“暖心錢”為兩個家庭撐起“希望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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