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車肇事逃逸緻人死亡 青島一司機獲刑且終生禁駕

醉酒駕車肇事逃逸緻人死亡 青島一司機獲刑且終生禁駕

半島記者 尹彥鑫

2019年1月1日18時5分,劉某某醉酒後駕駛魯B06SH0號小型普通客車沿三城路由南向北行駛至肇事處撥打接聽電話,與行人石某某相撞,致車輛損壞,石某某當場死亡。肇事後,劉某某駕車逃逸於當日到案。

劉某某醉酒後駕駛車輛行駛時撥打接聽電話影響安全駕駛、觀察不夠且肇事後駕車逃逸的違法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二十二條一款、第七十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劉某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劉某某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被青島平度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四年。同時,青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劉某某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領取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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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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