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建立行政機關專業人員兼任檢察官助理制度

正義網玉林4月17日電(記者鄧鐵軍 通訊員廖毅梅)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檢察院印發《關於行政機關專業人員兼任檢察官助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並舉行聘任儀式,聘請城區自然資源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水利局、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的5名行政專業人員兼任檢察官助理,積極探索建立行政機關專業人員兼任檢察官助理制度,加強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公益訴訟工作協作配合,藉助行政機關專業優勢提升公益訴訟檢察工作質效。

《指導意見》指出,檢察院應當加強與行政機關的溝通交流,廣泛開展行政機關專業人員兼任檢察官助理的工作探索和實踐,與行政機關大力開展公益訴訟案件辦案協作,實現雙贏多贏共贏的辦案效果。檢察院通過聘任的方式,聘請行政機關專業人員任兼職檢察官助理。檢察院向兼職檢察官助理授與聘用證書。兼職檢察官助理的人選由檢察院與行政機關協商確定,可以先由行政機關推薦,檢察院審核後確定。

《指導意見》對行政機關專業人員兼任檢察官助理的選任條件、協助辦理的檢察輔助事務和公益訴訟案件類型、權利義務、考核激勵機制等作出規定,並明確兼任檢察官助理開展輔助工作7個方面內容:即提供辦理公益訴訟案件所需專業知識;協助開展委託檢驗鑑定評估、現場取樣勘驗等專業性強的調查取證工作;列席檢察官聯席會議提供專業意見;協助與行政機關開展磋商和送達檢察建議書;協助督促行政機關落實、回覆磋商結果和檢察建議;為檢察官出席公益訴訟案件法庭審理提供專業知識支持;其他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所需輔助事務。

《指導意見》要求,兼職檢察官助理重點協助辦理涉及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影響大、人民群眾關注度高的案件;違法情形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案件;涉及領域專業性強、專業知識複雜的案件以及其他重大案件等。兼職檢察官助理可以向檢察院提供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對檢察院的工作提出意見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檢察院每年度對兼職檢察官助理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對考核優秀者予以表彰,並將考核情況書面告知其所在單位,對有重大貢獻的,應當建議其所在單位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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