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菲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歐菲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20年4月16日下午14:30以現場與視頻會議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的通知於2020年4月3日以郵件等方式送達。會議應參加表決的監事3名,實際表決的監事3名,會議由監事會主席羅勇輝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監事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會議形成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了《2019年年度報告全文及其摘要》

監事會對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進行了專項審核,認為:董事會編制和審核的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詳見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和《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

表決結果:同意 3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本議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二、審議通過了《2019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詳細內容請參見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和《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

三、審議通過了《2019年度公司財務決算》

監事會意見:公司2019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財務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四、審議通過了《2019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監事會意見:經核查,公司已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規定,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並能得到有效的執行。《2019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真實、客觀地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的實際情況,監事會對上述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無異議。

五、審議通過了《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監事會意見:公司2019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符合中國證監會、 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的相關規定,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行為,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六、審議通過了《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根據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公司2019年度合併報表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509,851,902.34元,提取法定公積金159,986,230.92元,加上2019年初未分配利潤2,640,018,790.93元,本年度末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總額為2,999,538,796.85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資本公積金餘額為3,562,828,313.15元。

鑑於公司近年來的盈利能力和財務狀況,並結合公司未來的發展前景和戰略規劃,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會提出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如下:擬以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總股本2,712,867,125股扣減公司正在辦理的應回購註銷的限制性股票18,127,800股以及公司回購賬戶內不參與利潤分配的回購股份4,445,947股,即以2,690,293,378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0.21元人民幣(含稅),合計派發現金股利56,496,160.94元,不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監事會意見:董事會制訂的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嚴格遵循了相關利潤分配的規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經營實際情況。

七、審議通過了《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監事會意見: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發布的相關通知、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公司實際情況,執行新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會計政策變更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特此公告。

歐菲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20年4月16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