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文明的旗號,讓個人慾望凌駕於公眾利益之上就是荒唐野蠻。

請廣大反對禁食狗肉、三觀端正的朋友。一起維護自由合法的飲食權益不被少數極端愛狗人士霸凌而被代表!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2010年,愛狗人士中的一些社科院“專家”,搞了一個《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試圖推動立法保護貓狗。(全文地址:網頁鏈接)

我國早已有《野生動物保護法》,對於實驗動物、經濟動物等,也有相應的法規。明眼人一看便知:《反虐待動物法》號稱保護所有動物,其實保護的就是貓狗。不但保護寵物貓狗,還保護散養貓狗(起了個高大上的名字叫“群護”,其實就是散養),和流浪貓狗。

這些“專家教授”聲稱:在網上做過民意調查,超過80%的投票網民贊成立法。“80%的立法贊成率,是很罕見的,體現了最廣大人民群眾的迫切心聲。”

幸好這事最後不了了之,建議稿報送上去後,就沒有了下文。

中國是狂犬病第二大國,在愛狗人士推動立法的2010年,狂犬病死亡人數超過2千人。據估算,每年被狗咬傷的人數超過4000萬,打疫苗的費用超過100億(2011年數據)。

印度是狂犬病第一大國,每年近2萬人死於狂犬病。在印度,殺狗是違法的,大部分印度人的宗教信仰也使得他們不會去殺狗。

如果愛狗人士真的得逞了,我們將生活在一個怎樣的世界?我根本不敢想象。

推動立法保護貓狗沒有成功,但愛狗人士吸取了教訓。他們意識到,直接立法保護狗,缺乏民意基礎,很難成功。於是,他們選擇了在其他法規中夾帶私貨的方式。

2011年,愛狗人士取得了一個小勝利。這個“小勝利”的影響是深遠的:現在所有的愛狗人士攔車救狗、圍攻狗肉店,理論基礎都是它。這就是農業部於2011年出臺的《犬產地檢疫規程》《貓產地檢疫規程》。這兩個檢疫規程,可以說是農業部送給愛狗人士的救命稻草。

農業部的這些規程使得犬貓產地檢疫成本非常高。和豬牛羊低廉的檢疫費相比,完全沒有可操作性。這些過於嚴格的規程,是不是故意設置的?目的就是給狗肉經營設置障礙,讓狗販被迫”非法運輸”,為愛狗人士攔車救狗提供“正義”的理由?問題在於,我們從新聞報道中可以看到,愛狗人士攔車救狗,有時確實救下了一些狗,最後狗被運到了愛狗人士的“動保基地”。一個基地裝不下,還分流到了其他的基地,有些還分流到了外地。愛狗人士運輸狗的時候,有檢疫證明嗎?有一犬一證嗎?顯然沒有。如果說狗販子運狗屬於違法,那愛狗人士運狗是不是違法?而且,愛狗人士還是知法犯法!

如果一定要嚴格執法,那麼這些未經檢疫的貓狗,應該由政府進行無害化處理,絕不應該交給愛狗人士。最諷刺的是:2019年5月,愛狗人士打著“食品安全”的旗號,圍堵四川一家狗場。政府介入後,得知狗來自“包蟲病”疫區,要將狗全部無害化處理,卻遭到了愛狗人士的強烈反對。

狗被無害化處理,難道不是維護了食品安全嗎?愛狗人士又憑什麼反對呢?

狗根本沒有屠宰檢疫規程,無法出具檢疫證明。因此狗肉上餐桌,根本不需要檢疫!

有篇論文寫得非常清楚:“狗肉等食材尚未納入屠宰監管範疇, 對狗肉的檢驗檢疫缺乏法律依據。”論文作者就是專門研究食品安全的專家。

前面已經說的很清楚了:狗肉上餐桌,法律上根本不需要檢疫。但是不檢疫,有的老百姓不太放心。那麼問題來了:農業部能不能制定“犬屠宰檢疫規程”,規範狗肉市場呢?制定了規程,老百姓就能吃上經過檢疫的放心狗肉。愛狗人士如此關心食品安全,為何不呼籲農業部制定犬的屠宰規程呢?其實,農業部在2014年,的確試圖通過狗肉屠宰標準。但由於愛狗人士的阻撓,標準至今無法出臺!

十年後,2020年,疫情來勢洶洶。

一開始的時候,我們認為病毒來源於濫食野味的行為。(實際上,根據目前的研究結果,華南海鮮市場很可能根本不是病毒的發源地。野味只是背鍋俠)全國人大出臺了禁食野生動物的《決定》。明確指出:要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維護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有效防範重大公共衛生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然後,農業部把狗這種動物,排除出了畜禽之外。理由是:“國際慣例”,“狗已經特化為伴侶動物”。這段話清楚地表明:本意為了保護野生動物、保護人民安全、防止病毒傳播的“禁野令”,已經脫離了它制定的本意。愛狗人士,已經成為“禁野令”最大的受益者!

這是廣大人民群眾和愛狗人士的最終決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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