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兩次會議批評財務造假等市場亂象,釋放出依法加強投資者保護的信號——決不能讓投資者為企業造假買單。
資本市場是反映經濟活動預期的市場,真實、準確、完整的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天職”,也是投資者決策最重要的依據。最近一次金融委會議強調,資本市場發展必須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依法誠信經營是最基本的市場規矩。
要看到,長久以來各種造假和欺詐行為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更讓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很受傷”。最近一段時間,一些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現出原形,其中不乏昔日的“明星企業”,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市場影響。
隨著資本市場改革“開足馬力”和新證券法落地實施,造假行為的成本大幅提升,相關責任人員也要付出更高昂的代價,投資者保護的“安全網”也將越織越密,這個過程離不開資本市場各方的嚴格落實。
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是對投資者負責的根本,是企業責無旁貸的重要使命,上市公司和大股東必須恪守底線,守法合規經營。監管部門須用好用足新證券法賦予的法律空間,對造假、欺詐等行為重拳出擊,堅決維護良好的市場環境。壓實中介機構責任也不能成為空話,作為資本市場“看門人”,中介機構須履職盡責,依法勤勉從業。
投資者更要擦亮眼睛,保持謹慎,理性投資。值得注意的是,新證券法探索建立了符合中國國情的證券民事訴訟制度,不僅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維護和保障更有底氣,未來上市公司造假的成本也將水漲船高。
當前,克服種種經濟壓力需要更加強健的資本市場,高速增長的居民理財需求也需要更加強健的資本市場。只有不斷打造一個公正、透明的市場,不再讓投資者為企業造假買單,才能更好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和投資者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