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買新車圖“吉利” 違規燃放煙花被罰款200元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軒某購買了一輛新車,為了聽響圖吉利,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4月13日,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曹庵鎮派出所罰款200元行政處罰。

4月9日晚7時許,民警在曹庵鎮孤堆村巡邏時,聽到遠處有燃放煙花爆竹的聲音,由於淮南市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立即循聲前往調查。民警在村頭一空地發現有燃放煙花的痕跡,經走訪周邊群眾,得知燃放煙花嫌疑人系當地群眾軒某,但軒某已駕車離開現場。

4月13日下午,軒某主動來到曹庵派出所投案,稱因政府要求禁放,其家裡有兩年前留存的兩箱“滿堂紅”煙花,一直沒敢放。4月9日,他購買了一輛新車,心中高興,便趁天黑將煙花拿出來在空地燃放,聽個響、圖個吉利。事後,他得知民警在找自己,意識到“闖禍”了。

目前,曹庵派出所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軒某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示:

根據《淮南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地點和時間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並視情節輕重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處罰。另外,家中私自存放煙花爆竹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隱患,居民家中如仍有留存的煙花爆竹,請及時上交公安機關處理。

湯祥梅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張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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