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關聯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關聯交易無需提交本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關聯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業務,對本公司正常經營活動及財務狀況無重大影響。

一、日常關聯交易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26號——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特別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實施指引》,以及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本公司)制定的《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本公司與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重慶銀行)的授信額度佔本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0.5%以上,未達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1%,以上授信僅需及時披露,無需提交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一)與重慶銀行的關聯交易

本公司總行授信執行部審批中心審批同意:

1、給予重慶銀行同業授信額度人民幣60億元,授信期限1年。

2、對重慶銀行同業授信額度提用按照本公司授信審批意見執行,不得違反公允性原則。

(二)前次日常關聯交易的預計和執行情況

2019年6月27日,本公司總行授信執行部審批中心審批同意給予重慶銀行人民幣27億元同業授信額度,授信期限1年。截至2020年4月3日,該筆授信額度已使用人民幣20.96億元。

二、關聯方介紹和關聯關係

(一)關聯方關係介紹

本公司監事吳珩先生兼任重慶銀行的董事,因此重慶銀行構成本公司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監管口徑的關聯方。

(二)關聯人基本情況

重慶銀行成立於1996年9月2日,法定代表人林軍,註冊資本人民幣31.27億元,註冊地為重慶市,其經營範圍包括: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辦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業務,信貸資產轉讓業務,辦理地方財政週轉金的委託貸款業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結匯、售匯,同業外匯拆借,自營和代客買賣外匯,普通類衍生產品交易,買賣除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資信調查、諮詢、見證業務,開辦信用卡業務,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辦理賬務查詢、網上轉賬、代理業務、貸款業務、集團客戶管理、理財服務、電子商務、客戶服務、公共信息等網上銀行業務,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其他業務。

截至2019年末,重慶銀行總資產人民幣5,012.32億元,總負債人民幣4,626.18億元,淨資產人民幣386.14億元;2019年實現營業收入人民幣117.91億元,淨利潤人民幣43.21億元。

三、公允交易原則的履行

本公司給予重慶銀行關聯交易的授信條件不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授信的條件;本公司授信按一般的商業條款原則進行。

四、關聯交易的目的及對本公司的影響

本次關聯交易是本公司正常業務,對本公司正常經營活動及財務狀況無重大影響。

五、獨立董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26號——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特別規定》第22條規定,本公司全部獨立董事對上述關聯交易發表意見如下:

本公司給予重慶銀行同業授信額度人民幣60億元事項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定,履行了相應的審批程序;符合本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具公允性;對本公司正常經營活動及財務狀況無重大影響。

六、備查文件目錄

經獨立董事簽字確認的書面意見。

特此公告。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17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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