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白勞欠債不還,犯錯在先,黃世仁拿喜兒抵債,到底有沒有錯?

楊白勞欠債不還,犯錯在先,黃世仁拿喜兒抵債,到底有沒有錯?

紅燈記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為何《白毛女》中的楊白勞欠黃世仁錢不還,最終卻是黃世仁背上罵名?

黃世仁揹負罵名,是因為受害者有理言論嗎?

初中語文文言文《白毛女》一文,可謂是給尚且年少的我們留下的深刻的印象。文中大地主黃世仁為富不仁,在除夕團圓之際,逼迫貧民楊白勞連本帶利還賬。楊白勞還不起,黃世仁便使用暴力手段逼迫他在事先準備好賣身契畫押。

原來楊白勞有一位嬌女喜兒,父女倆人相依為命多年。自覺對不起女兒的楊白勞心如刀絞,選擇了自殺。沒有依靠的喜兒被綁走,在黃家被百般刁難折磨,甚至還被黃世仁玷汙。

楊白勞欠債不還,犯錯在先,黃世仁拿喜兒抵債,到底有沒有錯?

喜兒劇照(右)

封建社會女子視貞潔如性命,正當喜兒準備含淚委身黃世仁時,卻得知黃世仁準備將她賣掉,於是連夜逃走。直到中國迎來了解放,黃世仁這等大地主被打倒,喜兒才重見光明。

初讀這篇文章時,滿腔正義的少年少女的十分氣憤,黃世仁可真是個惡貫滿盈的豪強!令人髮指!後來隨著年歲的見長,分辨是非的能力增強。重讀《白毛女》時,許多人便會發現,最初明明是楊白勞欠錢不還,黃世仁才做出後續的種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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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毛女歌劇

難道就因為楊白勞貧窮,便不用還錢了嗎?難道就因為楊白勞最終被逼死,所有的罵名就全推到了黃世仁身上了嗎?那身為債主的黃世仁也太冤了吧!那麼以後,誰還敢借錢,誰還敢去討債啊!

一些人會覺得,之所以欠債人楊白勞沒有被罵,而黃世仁被眾人唾棄,是因為"受害者有理論"。因為人們總會去同情受害者,自古中國就有"鋤強扶弱、殺富濟貧"的種種典故。這或許是正義感爆棚,或許是同情心氾濫。

特別是楊白勞的貧農形象代表的是那個年代的多數人,而黃世仁這樣的豪強地主是少數,且多數都是為富不仁。於是,黃世仁自然成為眾矢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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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白勞劇照

但是!人們還真沒冤枉黃世仁,對於他的種種行為,不僅於情他有罪,於理他也是不可饒恕的。

以律法來看黃世仁的諸多罪證

於理來說,黃世仁的違法行為可不止一條。

第一,造成楊白勞悲劇的原因是他欠錢不還。原文中對於黃世仁討債的描述是這樣的:"去年欠五斗,今年又是五斗錢,五加五乘以五再乘以五,五五得一百二十五斗。....哦,算錯了,是一千二百五十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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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毛女劇照

可見楊白勞所欠的本金不過十鬥,最終卻要還一千二百五十鬥。這不妥妥的高額放貸嗎?我國律法明文規定,利率超過年利率36%就算高利貸了。即這筆欠款不受法律保護,法律是不支持黃世仁去討債的。

第二,既然法律不承認這筆交易,那麼黃世仁的使用暴力手段,逼迫楊白勞簽字的討債行為,屬於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故意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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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仁(左)

不僅如此,他在將喜兒綁走後,也在黃家百般折磨她。原文中是這樣描述的:"進他家來幾個月...先是罵後來是打...一天到晚受折磨..."這同樣構成了故意傷害罪。

第三,黃世仁可不僅毆打楊白勞了,還將喜兒強行綁走,這侵犯了喜兒的人身自由權。憲法中規定,累計非法拘禁他人時間超過12個小時,就觸犯了非法拘禁罪。顯然,喜兒被綁走的時間早就超過了這個標準。

第四,黃世仁未經喜兒同意,強行侵犯。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是構成了強姦罪的。

第五,黃世仁還意圖將喜兒賣掉。雖然沒有成功,但是原文中有提及:"價錢..怎麼說也比過去哪會都得多",可見黃世仁賣喜兒絕非臨時起意,而是一個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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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毛女劇照

上述種種罪證,按照現在的法律來說,足夠黃世仁判死刑了。雖然說不能以現代之律法論當時的社會,但是這並不是關鍵。關鍵在於,人們認為黃世仁是罪有應得,是因為現代的人們有了法律意識,這代表了進步。

在"法"的約束下,社會才會越發穩定和諧,

"依法治國"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可見"法"之一字的重要性。而人類之所以被稱為高級動物,便是因為人類不如其他哺乳類動物一樣,是野蠻的。人類有明辨是非、判斷正確、約束自身的能力。

但是吧!並不是所有人都有強大的自制力。自制力的強弱,很大的影響了某個人的一生。就好比在相同的環境下,父母遊手好閒,喜歡小偷小摸,任誰都知道這是錯的。

自制力強大的人,知道這是錯誤的後,會選擇勤奮,避免自己成為那樣的人。或許選擇勤奮之人並不會取得多高的成就,但他確是一個合格的公民,不會被人鄙夷、唾棄。

而自制力弱的人呢,他們明知道這是錯的,卻因為懶惰、拖延,為自己找各種藉口,從而步入了父母的後塵。可人一旦形成了懶惰的意識,便會越陷越深。小偷小摸終究無法滿足慾望的漩渦,又安知不會做出更多的違法、犯罪行為呢?

特別是現代社會處於發展迅速的信息時代,充斥著慾望與誘惑。物慾橫流之下,有時候你明知道這是錯的,可就是"知法犯法",抱有僥倖心理,以為能鑽法律的空子。

楊白勞欠債不還,犯錯在先,黃世仁拿喜兒抵債,到底有沒有錯?

白毛女劇照

不然為什麼有句話叫做:"所有賺錢的方法都在刑法裡寫著。"從古至今,上至皇帝、當權者,下至平民、老百姓,誰能逃得過"慾望"二字?人性便是如此。

所以說,在有法約束的情況下這樣的心理還比比皆是,如果沒"法",那和野蠻人有什麼區別?只有在法律的束縛下,人們才儘可能的做到什麼"可為之"與"不可為之"。

話說到黃世仁身上,他便是典型的例子。他沒有法律意識,心中沒有約束,認為即便自己錯了,也不會受到懲罰,才會做出種種違法行為。所以中國迎來解放時,他被嚴懲判死,而且還被後世唾棄。

《白毛女》如今被當做一部紅色經典歌劇供眾人觀看,其中被加以不少藝術效果進行潤色。意在抨擊舊社會地主階級對百姓的迫害,歌頌革命為勞苦大眾帶來了新希望。

這縱然是很好的,或許沒有革命,就沒有如今強大的中國。但是它也讓人們知道了,"約束"的重要性,"法"的重要性。

只有每個人都要有法律意識,社會才會越發穩定和諧,減少動亂。那麼對於"楊白勞"這種不還債的人要做如何處理呢?首先,一定要在借錢之初就立好相關的證據,現代社會是一個講究證據的社會。而後,餘下的便交給法律制裁吧。

楊白勞欠債不還,犯錯在先,黃世仁拿喜兒抵債,到底有沒有錯?

白毛女劇照

法律會約束人們,也會保護人們。或許會有一定延時性,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衷心的希望,正義會遲到,但不要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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