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223% 称重器"爆表"易门交警查获首辆"百吨王"货车

超载223% 称重器

  易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日前开展公路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在治超点查获一辆载货超限“百吨王”货车,该车超载223.48%,车辆过磅时称重器“爆表”。

  当日,该大队执勤民警在治超点开展检查时,发现一辆疑似超载的大货车,但货车驾驶人李某拒绝接受过磅检测,表示要通知车主前来处理。

  经过民警反复讲明阻碍执行职务的严重后果,以及货车超限、超载的危害后,李某终于同意让货车过磅检测。经治超点检测,该车车货总重量为100.28吨,超载69.28吨,超载223.48%,属于名副其实的“百吨王”。

  李某称,其是帮老板蒋某开车的,准备从易门拉锌渣去安丰营。他也知道自己超载了,可没想到才出来就被交警拦住了。

  执勤民警责令李某将超载部分货物进行卸载转运,同时把货车恢复原状,之后再到易门县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对驾驶人李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扣6分的处罚,并将其违法行为抄告至易门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4月3日起,玉溪交警部门针对轻型、中型和重型货车,自卸货车、牵引车,特别是货运总重达100吨以上的公路货运车辆和严重超限超载的城市工程运输车,开展为期3个月的公路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整治货车严重超限超载,非法拼装、改装,报废车、注销车上路行驶;同时严查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包括无牌无证、使用伪造或变造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等。

  此次行动还严查货车闯禁行驶及故意绕道逃避超载超限检查;聚众闯关、暴力抗法等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的违法行为。对“百吨王”超限货车,将严格实行“一超四罚”,即交警部门计分、罚款,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1年内超载3次的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载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进行处罚,切实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平安通畅。

  交警提醒,货运车辆超载会导致制动距离延长、车辆操控性能降低,遇到紧急情况,车辆不能及时制动,容易发生侧翻,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特别是严重超载的“百吨王”货车上路行驶,有可能造成道路损坏、桥梁垮塌等严重后果。(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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