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微观】春雷行动!严查超载持续发力 梅河口交警查获“百吨王”


【一线微观】春雷行动!严查超载持续发力 梅河口交警查获“百吨王”

  随着企业复工复产有序开展,道路货运车辆也陆续增多。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会议部署和要求,梅河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方案措施,凝聚执法合力,保持高压态势,以固定超限检测站和流动检测点为依托,24小时不间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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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一线微观】春雷行动!严查超载持续发力 梅河口交警查获“百吨王”

  2020年4月23日,交警大队海龙中队在辖区查获一起“百吨王”交通违法行为。

  23日凌晨1时许,海龙中队民警王涛带领辅警孙旭东、张协家在牛心顶镇双泉村国道202线1020公里+500米处开展夜查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照为吉APxxxx解放牌大货车存在明显的超载嫌疑。于是,执勤民警随即拦截,并引导该车到东丰县远航加油站进行过磅检测。

【一线微观】春雷行动!严查超载持续发力 梅河口交警查获“百吨王”

  经查,这辆“百吨王”大货车的核定载质量为39.98吨,过磅称重显示总质量为119.86吨,超载率达到50%以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执勤民警对驾驶员李某某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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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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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处于超负荷状态,容易引发车辆制动装置失灵,发生爆胎等险情。梅河口交警一直严厉查处超载超限、改装改型等违法行为,对违法大货车进行严厉处罚,并对超载的全部进行卸货转运,对改型的全部责令恢复原状。希望广大货车车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将改装改型车辆恢复原状,拒绝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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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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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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