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农村危房改造:目前已开工2510户,计划5月底前完成

今年以来,宿州市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序开展,对4类重点对象住房情况开展排查,提前做好2020年危房改造补助计划的申请、审核和审批等前期手续,完善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和信息录入等基础性工作,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现已陆续开工建设,全力跑出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的“加速度”。

一是精准核定对象

宿州市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作为危房改造的重点对象,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贫困农户危房,做到应改尽改。各县区住建局利用自然村“网格化管理”信息共享、微信群等多样化排查方式,进一步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

二是因地制宜施策

宿州市把住房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县级住建部门把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抓紧技术培训,确保改造一栋、安全一栋,改造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对于个人无意愿改造和有特殊困难的,因地制宜运用多种方式解决居住安全问题。各县区住建局对个别房屋结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在疫情防控期间难以组织加固维修或者重建的,先采取搬离、安置等措施,确保农户住房安全;房屋危险情况一般的,按程序纳入2020年度危房改造计划,实现危房改造“应改尽改”。

三是规范认定程序

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督促乡镇政府做好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四是及时竣工验收

实行现场核查制度,危房改造竣工后,在第一时间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旧房拆除及群众满意度等,县级验收应在具备验收条件15日内进行。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抽查复核。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动员危改户及时入住新房,做到农户入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宿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2510户,占省下达任务数的85.5%,完工1782户,占省下达任务数的60.7%,计划5月底前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全部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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