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打學生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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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師打學生”與“文明進步”是格格不入的。

可能會有很多人覺得,老師打學生,是一種“恨鐵不成鋼”的心理,打幾個又何妨?其實不然。隨著人類的文明進步,暴力傾向是與我們的文明程度不合拍的。因此,國家教育法也極力反對體罰或變相體罰。從家長對“老師打學生”的反感程度也可以看出來,如今的人們絕大多數是不能接受老師打學生的行為的。所以,“老師打學生”與“文明進步”是格格不入的。

2、“老師打學生”是教師“急功近利”的表現。

既然老師打學生這一行為,國家不允許,家長也反對,那為什麼在現實當中還是屢屢發生呢?我覺得,“老師打學生”是教師“急功近利”的表現。因為當學生犯錯誤時,不聽話時,說了半天的道理還是效果不明顯,但是隻要“一巴掌”就立即奏效。於是,有很多教師會在處理學生的時候會以體罰的手段去解決。

3、“老師打學生”可以通過“有效預防”避免。

可能會有很多教師認為,你不採取必要的手段,學生的紀律實在是難管啊。其實,教師除了傳授知識以外,非常重要的任務就是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只要我們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多用心、多琢磨,是一定能夠想到一些解決學生“不聽話”、“難管教”的方法的。這樣,我們教師就可以通過“有效預防”達到管理目的,就不會再去打學生了。

例如,有的老師在課堂上安排學生收發作業本時,教室很亂,在這樣的環境下,肯定會有很多學生說話,甚至是大喊大叫。作為教師,當然是不能容忍的,於是就會有一種想“收拾”的衝動。實際上,我們教師可以按照座位就近原則,把學生分成若干小組,學生只要把一組的作業本發到小組長手中就可以了。小組長拿到一組的作業本時,再發給各位同學手中。這樣,速度快,又能避免學生之間的喊叫,也就不存在學生因分發作業本而違反紀律被教師處罰。

再如,學生走路隊的時候,也是容易講話的時候,特別是小學生,他們自制力較差,更容易講話。而在室外空曠的地方,老師喊破了嗓子叫“安靜”,可能有的學生仍然聽不見,還是在大聲說話。這樣,老師就容易發脾氣。那這種情況怎麼預防呢?最好的辦法就是:排隊之前,老師就要在教室裡面強調,一會走路隊的時候要如何的保持安靜。要求的語氣要重,力度要大,到學生走路隊的時候,紀律一定會好很多。


睿狼特訓


不贊同老師“動武”,因為動武是解決問題最壞的辦法。而且我堅持在任何情況下,老師打學生都是不對的。

首先所有的學生都有可能犯錯,為人師要認識到學生的年齡心理特點,再結合錯誤本身來判斷如何處理,如果是發自人性之惡,那也應該有遏制惡的更好辦法。而不是簡單粗暴的體罰。如果只是一下小錯誤,老師就應該指出並加以引導。

其次老師的工作是言傳身教,如果說因為學生錯了,老師就可以打學生,那麼學生接受信息就是,如果別人做錯了,我解決這個問題的第一步就是動用武力,這是非常可怕的會使得教育走偏。

最後,如果學生做錯了,打人就有了正義性,那麼我們拿什麼教育學生:打人是不對的呢?又置法律於何地呢?

所以不能打學生,要以德服人,多和孩子溝通。



張老師講新概念


首先,老師打學生,是體罰。而體罰是不對的。教師法有規定: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然而,教師法中只有這麼一條原則性的規定,這就使得處罰的操作空間很大。有些孩子,只是捱了老師一頓批評,就被某些家長認定為體罰。這些家長們就向教育部門或學校舉報(而且現在教育部門把教師不能體罰學生或者變相體罰學生作為師德的一條紅線、高壓線),結果自然是老師丟了教職

多年來,教育部門把“教師不能體罰學生或者變相體罰學生”,作為師德的一條紅線、高壓線,但對什麼是體罰,尤其什麼叫變相體罰又語焉不詳,或根本無法界定。導致老師教育手段的弱化,在教育過程中縮手縮腳,畏首畏尾,甚至無所適從。再加上學校不遺餘力的宣傳,任何時候,絕不處罰學生,已經成了師德的底線,甚至已經形成了潛規則。教師處罰學生,是教育工作的失敗,是教育無能的表現。沒有教不好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老師,就是例證。學生知道老師無權體罰,所以常常誣陷老師體罰自己來恐嚇老師,把老師弄得灰頭土臉。一旦調查下來,學生作為一個抱團的群體,壞學生有攻守同盟,好學生只能說不知道。就算學校查出學生誣陷老師,也只能不了了之。長此以往,學生吃定了老師,恨不得在老師頭上做窩,老師其奈我何?既不能打,也不能罵,更無權開除處分。

所以我認為老師體罰學生一定要有個度,不是不能罰,關鍵是以適當的方式,不一定是以皮肉之苦的體罰。體罰之中要達到一種教育的目的,讓學生接受,能讓家長認可,是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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