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繼承可以和叔叔爭奪住房權嗎?

老王71532211


您好!

可以看出題主對於“繼承”的概念不太清楚:代位繼承、跟叔叔爭奪住房權、誰可以居住,這三者之間沒有必然關係。

題主的描述也不是太清楚。只能從個人理解的角度,先翻譯一下:

  • 題主有兄弟姐妹(方便起見,我們假設只有一個兄弟),題主的兄弟有一個女兒。

  • 題主的兄弟去世了,題主是這個女兒的叔叔。

  • 題主的父母去世,父母的房子應該如何分?

如果是以上情況,分兩個方面說明:

繼承人和繼承份額

假設題主父母生前沒有留下過合法有效遺囑、且祖輩均在父母去世之前過世。

  • 按照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題主、題主的兄弟。

  • 題主的兄弟去世了,留下一個女兒。這個女兒將代替兄弟繼承,這叫“代位繼承”。

所以,繼承人包括了:題主、題主的侄女。因為題主和兄弟具有平均的繼承人,所以,題主父母房子的份額分配情況就是:題主1/2,題主侄女1/2。

當然,繼承人之間是完全可以相互協商的。但是,只要合法繼承人不自願、主動放棄,任何人都不可以強迫其放棄。所以:

這裡不存在誰與誰爭的問題——都是合法繼承人。

居住和居住權

既然提到的居住問題,這裡也簡單說明一下:能否居住、和是否居住權完全是兩回事兒。

舉個例子:房子是題主的,題主可以自願讓任何人居住,也可以強制不讓任何人居住。

這個例子解釋一下就是:

  • 對房子有所有權的人,同時有了居住權。

  • 沒有所有權的人,就沒有居住權。居住權屬於所有權裡面的一部分。

  • 房屋產權人可以把房子讓個別人居住,跟居住權沒關係。

具體到題主的問題,應該由誰居住呢?只能告訴題主:

沒有標準答案,唯一能夠確定的,就是繼承人都有居住權。誰住、誰不住、居住的人要不要出“租金”等等問題,只能靠協商解決。


一紙家書


問題不是很清楚。

如果是你父母去世後留下的房產,則你是法定第一順位繼承人,不存在代位繼承的問題,你叔叔作為第二順位繼承人,因你的存在,並不能繼承你父母的房屋。所以,這個房產應該由你繼承。如果你父母的父母在世,你還有兄弟姐妹,則你父母的父母、你的兄弟姐妹都有權繼承。

如果是你爺爺奶奶留下的房產,則你父親和你叔叔都有繼承權。你父親先於你爺爺奶奶去世的話,才存在代位繼承。這個時候,你的繼承權來自於你父親,相當於你代替你父親來參與繼承,所以叫代位繼承。這個時候,你和你叔叔都有繼承權。對於房屋的繼承,可以通過協商處理,也可以訴訟解決。一般的處理方式是,一方取得房屋,給另一方一部分補償。如果爭執不下,也可以採取將房屋出售後,分配售房款的方式來實現繼承。


家子說法


您說的是法定繼承中的代位繼承,你侄女代其亡父繼承您父母的遺產,和您享有同等的房屋繼承權。關於居住權問題,可以協商解決,也可通過分割房產達到解決糾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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