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撫養、贍養老人上未盡義務的人,在遺產繼承上有無區別?有何法律依據?

熊貓135570416


由此可以看出,只要父母盡到了撫養孩子的的責任和義務,依法子女就有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要是女少只有一個的話,獨生的子女就推卸不了贍養父母的責任。如果生育的子女多,在共同擔負贍養父母的責任中,很可能就會出現我出的多,你出的少,連贍養父母都怕吃虧的這種現象。

依據繼承法的規定,父母,配偶,子女屬於第一系列繼承人,對遺產的繼承都有平等的繼承權。同時繼承法還認可財產擁有者根據自己的願望,指定繼承人繼承遺產,這兩種方式繼承遺產都是合法的,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由此也可以看出,依照法律繼承遺產的話,作為第一序列繼承人,都有平等的繼承權利,這是公平的。要是根據財產擁有者的願望留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話,肯定會出現厚此薄彼,對同為繼承人造成不公平的現象。

兩項綜合起來來回答樓主提出的問題,在贍養老人方面,除非有子女拒絕贍養老人的現象存在,這才是明顯的不贍養老人。只要子女們都幫扶和贍養了老人,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誰都扯不清誰對老人沒有盡到義務,這是清官難斷家務事的關鍵問題所在。

只要老人沒有留下遺囑,在繼承老人的遺產上,就要靠子女們念在一母同胞情的份上,有多就多分點,有少就少分點,都看開了,不斤斤計較,才是珍惜兄弟姐妹這一輩子的緣分,看重手足之情。要是對父母的遺產你爭我奪,大家都怕吃虧的話,父母走了,兄弟姐妹情誼也到頭了,從此情斷義絕,四下散夥,成為陌路人,這不能不說是人間的一個悲劇。

在繼承法的細則上,也是根據誰付出,誰受益為原則的繼承方針,只要有充分的證據鏈,能夠證明某一個子女付出得少,或者是對父母根本就沒有盡到贍養的義務。這個子女就繼承得少,不能說完全不讓他繼承,這也有悖於法律。就如同在家族長輩的主持下,子女們憑各自對父母的貢獻大小,進行分割遺產是一樣的道理。


老蔣閒言


不盡義務的,遺產一樣得到。沒有必要去管老人。


熊貓135570416



手機用戶6448405427


我個人觀點,以道德看,不管有沒有撫養,父母就是父母,子女都有孝順的義務和責任。


二寶媽媽7788


我個人認為老人的財產辦完老人的事從後才可以分,老人生病顧保母的會用,誰管老人做得多事情多的,這些要從老人財產中先分出來,已後再進行分。


碧玉6341


條文上看有區別,判例實務上區別很小或沒有區別,放縱不盡義務行為,判決導向鼓勵不盡義務。


阿福150298048


老人談得上撫養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