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疫情輸入!禁止這些人員進入港口登輪作業,這個與您有關的文件來了

根據近期疫情防控態勢,為嚴防疫情從港口口岸輸入,切實加強境外來滬船舶(含經停國內其他港口來滬的相關船舶)在本市水域期間岸基登輪工作人員的健康管理工作,按照交通部相關工作指南,上海市交通委會同相關口岸管理部門制定了《境外來滬船舶在港期間岸基登輪作業人員健康管理要求》,內容如下:

境外來滬船舶在港期間

岸基登輪作業人員健康管理要求

01

落實主體責任

岸基登輪作業單位應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制定本單位防控工作指南,確保相關登輪作業人員在上下境外來滬船舶及在船工作期間嚴格落實防護措施,並做好登輪作業人員的信息管理工作。

02

做好個人防護

登輪作業人員應避免進入船舶生活區和船員直接接觸,並全程穿戴醫用口罩、護目鏡/面屏、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如必須進入船舶生活區等封閉處所,應互相保持1米以上接觸距離,並全程穿戴KN95/N95口罩、護目鏡/面屏、一次性防護服、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

確因工作需要進入船舶生活區等封閉場所且無法落實相應防護措施的人員,作業單位應提前聯繫港口所在地衛健部門,下船後立即轉送隔離點實施14天集中隔離觀察。登輪作業人員上下船前後要做好重複使用的防護用品的消毒工作和腳底的消毒工作,港口企業應在船舶上下船梯附近設置消毒墊用於腳底消毒。

03

做好應急管理

船舶靠港前及在港作業期間,如發現有發熱船員等“四類人員”的,應當及時向海關、邊檢、海事等口岸管理部門報告,並按照應急預案處置。

岸基登輪作業人員及船員因故必須緊急送醫救治的,港口企業應立即通知所在地衛健部門,在嚴格做好防護的基礎上轉送指定醫院進行救治。經短期救治病情穩定的船員且排除新冠肺炎風險的,可依本人意願由航運公司按照主體責任安排點對點專車轉運回船。

04

加強在岸管理

作業單位應加強岸基登輪作業人員管理工作,儘可能減少工作人員與其他人員接觸機會。一週內2次及以上的頻繁進入船舶生活區等封閉處所的登輪作業人員,要定期每個月組織一次核酸檢測,並儘可能採取集中居住集體宿舍等方式,發現陽性應及時報告,由所在地衛健部門按照規定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實施密切接觸者隔離觀察等相應措施。

作業單位應組織工作人員每天兩次體溫測量,有發熱等異常情況,應及時送所在地定點醫院就診,如發現疑似或確診病例的,應按照按所在地衛健部門要求落實相應措施。

05

加強現場管理

作業單位要提前把岸基登輪作業人員的人員信息報送邊檢、海關、海事等口岸管理部門,口岸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完善信息報送系統,推進無紙化電子申報系統,儘可能減少人員接觸機會,並按各自職責做好人員上下船的許可、查驗和信息登記工作,確保所有登輪作業人員信息完整可追溯。

邊檢管理部門要加強監管,嚴禁防護措施、防控要求未落實的人員上下船(緊急救治人員除外)。港口企業和航運企業要加強現場管理,做好登輪作業人員的體溫記錄,工作人員上船時應向港口企業和船舶保安人員出示綠碼,經檢測體溫正常方可上船,禁止體溫超過37.3℃的人員進入港口登輪作業,如發現體溫異常的要按照程序上報當地衛生健康管理部門。

上海市交通委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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