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法人为什么通常选择间接持股?

作手新峰


一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最好是自己创立的投资公司,或者自己控股的公司,主要是避免个人法律风险。如果上市公司出现财务造假,或者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法人不是自然人,就不会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而高层管理人员则会有相应的法律风险。其次,在资本运作方面,再融资,借贷,投资方面,都可以投资自己控制公司的项目,也可以收购自己设立的分公司或自己公司控股的公司,然后包装,卖给上市公司,项目协议,公司收购,价钱都是自己说了算(高管,大股东都会有利益),后面上市公司亏损,收购公司无法盈利,商誉减值,等一系列操作来转移投资风险,而自己套取了上市公司利润,导致上市公司亏损,或者少量盈利,股东就没有分红或者少分红,这样又没有法律成本,何其快哉。如:原华*传媒,亏损49亿,计提商誉减值等操作。总之,一切操作都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合理取得上市公司的利益而表现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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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持股有诸多好处:1、减持可以有多种办法避税;2、卖壳时,可以通过卖持股主体的方式方便交易;3、持股主体可以发行可交债实现融资或减持;4、如果想引进其他股东,可以在持股主体层面实现;5、持股主体除了持股,也可以开发其他业务,做大资产,增多一个融资平台;6、持股主体如果是有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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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市公司(多位民企)在上市之前一般会选择部分员工进行股权激励,一方面优化公司股权结构,避免一人持股;一方面稳定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也不排除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借机进行部分套现。

在股权激励时,(1)选择合适人员;(2)确定合适的价格和个人申购量;(3)确定合适的持股方式是三大重点,本人分析直接持股方式和间接持股在税收、变现、控制权等方面的优劣:

一、税负

1、上市公司分红时的所得税:

直接持股情况下:

(1)如果是自然人股东,根据2011年9月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个人从上市公司获取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征收个人所得税,亦即从上市公司获取红利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0%。

(2)如果是法人股东,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税收优惠第二十六条,以下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有两大条件:一是直接投资,二是不包括持有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不足12个月的情形,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上市公司分红时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法人股东取得红利免交企业所得税。(注意:是法人股东,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地位,单独考虑)

通过设立持股有限公司间接持股情况下:

(1)针对持股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根据上述《企业所得税法》,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此,自然人股东只需要在持股公司将获得的股息红利进行利润分配时,缴纳持股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个人所得税,比率税率为20%(因为持股公司非上市公司,不得享有减按50%优惠)

(2)针对持股公司的法人股东,根据双重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免交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因此,免交企业所得税。

2、股权转让变现时的税负

直接持股情况下:

(1)如果是自然人股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文),自2010年1月1日起,针对IPO形成的限售股,在上市首日至解禁期间内,由所持有的股票及孳生产生的送、转股,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即财产转让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个人所得税率;应纳税额为售价-初始原值(买入成本,含税费)-合理税费(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如果不能提供有利证据证明初始原值,则有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照转让收入的15%确定原值和合理税费。

(2)如果是法人股东,则可以直接减持,作为“财产转让所得”纳入企业应纳税额。

间接持股情况下:

(1)如果是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一般是转让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持股公司中控股),个人只需要缴纳股票公允价值与初始取得价值之间的差额代表的“财产转让所得”税收,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如果是法人股东,同上需要按照股票获利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针对个人投资者而言,若分红,则直接持股税负较低;若股权转让,则均缴纳20%的财产转让所得税。但是对实际控制人和大股东而言,若直接持股则在二级市场中大宗交易只缴纳20%所得税,若间接持股,则面临持股公司、个人所得税的双重税负。

若直接持股,则受限于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东不得超过200人限制,即便在股改之后进行股权激励,则人数也不宜过多。但由于证监会要求在招股书中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基本信息,若有部分不公开的安排,还是以间接持股为好。即便设立持股公司间接持股,一般也是控股大股东为持股公司的控股股东,并在协议中约定,未来员工若想先变现应以约定的计算公式将股权直接转让该控股股东,或约定某个期限同时将股权出售并将持股公司注销(适用于锁定期差不多或有约定情形),同时保证控股股东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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