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風俗事】之四十《基幹民兵》

在我國民兵是極具特色的地方武裝組織,是寓兵於民的重要制度,兼有兵和民兩種不同的身份。而基幹則是基層,基本的和骨幹意思,與民真連在一起,就是基層的骨幹民兵。

在解放前民兵為保護村莊村民和基層民主政權,抗擊日寇,配合正規部以消滅國民黨反動派,做出了重要貢獻。在解放初期,同樣是鞏固邊海安全,維護新生人民政權,打擊敵特分子破壞活動,維持社會治安的重要力昜。一直到八十年初,農村的民兵組織都非常活躍,每個村都有民兵連。民兵連長一般都是村黨支部成員。

基幹民兵一般都是村裡民兵連的骨幹,擔任班排長職務。在六七十年代,基幹民兵與普通民兵很好區分。基幹民兵都是有槍的,又稱持槍民兵。基幹民兵的條件還是很嚴格的,首先政治上必須過硬。這也好理解,無論到什麼時候,槍桿子都必須撐握在可靠人手裡。黨團員優先,成份不好的不要說基幹民兵,普通民兵都沒資格參加。第二身體素質要好,都是二三十歲的捧小夥。第三有一定的軍事素質,退任軍人比例較大。

我們小的時候,村裡民兵連有槍。由基幹民兵個人保管,無論幹什麼,走到那裡總是槍不離身。什麼時間有任務了,村裡就會用大喇叭通知:基幹民兵集合。聽到通知後,不管當時在哪裡,在幹什以,都會揹著槍跑到大隊部集合。十幾個基幹民揹著槍,雄赳赳、氣昂昂的往那一站,一股殺氣油然而生。即叫人敬畏,也令人羨慕不己。

村裡基幹民兵手中的槍,其實都是部以淘汰下來的,大多比較落後和沉舊。我的印象那時民兵用的槍槍身不太長,上面有刺刀,現在看來是中正馬步槍的面比較大。沒有彈匣,一次只能裝填一發子彈,射擊後再裝填。估計是國民黨軍留下的。反正不是後來的半自動和衝鋒槍。聽說有的村用好一點,是朝鮮戰場繳獲美軍的美三零。村裡只有步槍,機槍都在公社裡放著。只有到訓練時,才拿出來。

基幹民兵平是和社員一樣,參加生產勞動掙工分。遇到有任務時才集中到一起,大多是協助開公判大會外圍警戒、抓捕刑事犯罪分子設點盤查和重要節日活動巡邏等輔助性工作。在有就是,每年上面組織一次民兵訓練。大概是七十年代末,農村基幹民兵手中的槍就上交了。也是這個時期民兵換髮了五六式半自動步搶。但每年一度的訓練還是照常組織的。不過沒有槍,對村裡誰是基幹民兵,就不大好區分了。

八十年代初,在我當兵的前一年冬天,我有幸參加了一期民兵集訓。集訓由鄉武裝部組織,共計十五天。我們村四男兩女,去了六個人。評心而論,這期集訓組織的還都不錯。十五天時間組織了隊列、操槍,土工作業、爆破、實彈射擊五個課目訓練。我感到收穫很大,為我第二年當兵,較快適應部隊生活打下了良好基礎。

隨著時代發展,國家兵役有了較大改草。特別是預備制度建立,農村民兵的性質、任務都有了變化。現在農村民兵組織框架還在,但活動頻率無疑是少多了。逐漸從人們視線中消失,甚有時都感覺不到它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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