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馮唐傳》原文及翻譯

《史記》是西漢著名史學家司馬遷撰寫的一部紀傳體史書,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紀傳體通史,被列為“二十四史”之首,記載了上至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代,下至漢武帝太初四年間共3000多年的歷史。與後來的《漢書》、《後漢書》、《三國志》合稱“前四史”。《史記》全書包括十二本紀(記歷代帝王政績)、三十世家(記諸侯國和漢代諸侯、勳貴興亡)、七十列傳(記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蹟,主要敘人臣,其中最後一篇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書(記各種典章制度記禮、樂、音律、曆法、天文、封禪、水利、財用),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餘字。



《史記·馮唐傳》原文及翻譯


原文

馮唐者,其大父趙人。父徙代。漢興徙安陵。唐以孝著,為中郎署長,事文帝。文帝輦過,問唐曰:“父老何自為郎?家安在?”唐具以實對。文帝曰:“吾居代時,吾尚食監高祛數為我言趙將李齊之賢,戰於鉅鹿下。今吾每飯,意未嘗不在鉅鹿也。父知之乎?”唐對曰:“尚不如廉頗、李牧之為將也。”上曰:“何以?”唐曰:“臣大父在趙時,為官率將,善李牧。臣父故為代相,善趙將李齊,知其為人也。”上既聞廉頗、李牧為人,良說,而搏髀曰:“嗟乎!吾獨不得廉頗、李牧時為吾將,吾豈憂匈奴哉!”唐曰:“主臣!陛下雖得廉頗、李牧,弗能用也。”上怒,起入禁中。良久,召唐讓曰:“公奈何眾辱我,獨無間處乎?”唐謝曰:“鄙人不知忌諱。”
當是之時,匈奴新大入朝那,殺北地都尉印。上以胡寇為意,乃卒復問唐曰:“公何以知吾不能用廉頗、李牧也?”唐對曰:“臣聞上古王者之遣將也,跪而推轂,日閫以內者,寡人制之;閫以外者,將軍制之。軍功爵賞皆決於外,歸而奏之。此非虛言也。臣大父言李牧為趙將居邊軍市之租皆自用饗士賞賜決於外不從中擾也委任而責成功故李牧乃得盡其智能遣選車千三百乘,彀騎萬三千,百金之士十萬,是以北逐單于,破東胡,滅澹林,西抑強秦,南支韓、魏。當是之時,趙幾霸。其後會趙王遷立,其母倡也。王遷立,乃用郭開讒,卒誅李牧,令顏聚代之。是以兵破士北,為秦所禽滅。今臣竊聞魏尚為雲中守,其軍市租盡以饗士卒,出私養錢,五日一椎牛,饗賓客軍吏舍人,是以匈奴遠避,不近雲中之塞。虜曾一入,尚率車騎擊之,所殺甚眾。夫士卒盡家人子,起田中從軍,安知尺籍伍符。終日力戰,斬首捕虜,上功莫府,一言不相應,文吏以法繩之。其賞不行而吏奉法必用。臣愚,以為陛下法太明,賞太輕,罰太重。且雲中守魏尚坐上功首虜差六級,陛下下之吏,削其爵,罰作之。由此言之,陛下雖得廉頗、李牧,弗能用也。臣誠愚,觸忌諱,死罪死罪!”文帝說。是日令馮唐持節赦魏尚,復以為雲中守,而拜唐為車騎都尉,主中尉及郡國車士。


七年,景帝立,以唐為楚相,免。武帝立,求賢良,舉馮唐。唐時年九十餘,不能復為官。
(節選自《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


譯文

馮唐,他的祖父是戰國時趙國人。他的父親移居到了代地。漢朝建立後.又遷到安陵。馮唐以孝行著稱於時,被舉薦做了中郎署長,侍奉漢文帝。一次文帝乘車經過馮唐任職的官署,問馮唐說:“老人家怎麼還在做郎官?家在哪裡?”馮唐都如實作答。漢文帝說:“我在代郡時,我的尚食監高祛多次和我談到趙將李齊的才能,講述了他在鉅鹿城下作戰的情形。現在我每次吃飯時,心裡總會想起鉅鹿之戰時的李齊。老人家知道這個人嗎?”馮唐回答說:“他還比不上廉頗、李牧的指揮才能。”漢文帝說:“憑什麼這樣說呢?”馮唐說:“我的祖父在趙國時,擔任過統率士兵的職務,和李牧有很好的交情。我父親從前做過代相,和趙將李齊也過從甚密,所以能知道他們的為人。”漢文帝聽完馮唐的述說,很高興,拍著大腿說:“我偏偏得不到廉頗、李牧這樣的人做將領,如果有這樣的將領,我難道還憂慮匈奴嗎?”馮唐說:“臣誠惶誠恐,我想陛下即使得到廉頗、李牧,也不會任用他們。”漢文帝大怒,起身回宮。過了好長一會兒,才又召見馮唐責備他說:“你為什麼當眾侮辱我?難道就不能私下告訴我嗎?”馮唐謝罪說:“我這個鄙陋之人不懂得忌諱迴避。”


在這時,匈奴人新近大舉侵犯朝那,殺死北地都尉孫印。漢文帝正為此憂慮,就終於又一次詢問馮唐:“您怎麼知道我不能任用廉頗.李牧呢?”馮唐回答說:“我聽說古時候君王派遣將軍時,跪下來推著車轂說,國門以內的事我決斷,國門以外的事,由將軍裁定。所有軍隊中因功封爵獎賞的事,都由將軍在外決定,歸來再奏報朝廷。這不是虛誇之言呀。我的祖父說,李牧在趙國邊境統率軍隊時,把徵收的稅金自行用來犒賞部下。賞賜由將軍在外決定,朝廷不從中干預。君王交給他重任,而要求他成功,所以李牧才能夠充分發揮才智。派遣精選的兵車一千三百輛,善於騎射的士兵一萬三千人,能夠建樹功勳的士兵十萬人,因此能夠在北面驅逐單于,大破東胡,消滅澹林,在西面抑制強秦,在南面抵禦韓魏。在這時,趙國幾乎成為霸主。後來恰逢趙王遷即位,他的母親是賣唱的女子。他一即位,竟聽信郭開的讒言,最終殺了李牧,讓顏聚取代他。因此軍隊被擊敗,士兵潰散奔逃,被秦人俘虜消滅。如今我聽說魏尚做雲中郡郡守,他把軍市上的稅金全部用來稿賞士兵,還拿出個人的錢財,五天殺一次牛,宴請賓客、軍吏、親近左右,因此匈奴人遠遠躲開,不敢靠近雲中郡的邊關要塞。匈奴曾經入侵一次,魏尚率領軍隊出擊,殺死很多敵軍。那些士兵都是一般人家的子弟,從村野來參軍,哪裡知道“尺籍”、“伍符”這些法令律例呢?他們只知道整天拼力作戰,殺敵捕俘,到幕府報功,只要有一句話不合實際情況,法官就用法律制裁他們。應得的獎賞不能兌現,而法官卻依法必究。我愚蠢地認為陛下的法令太嚴明,獎賞太輕,懲罰太重。況且雲中郡郡守魏尚只犯了錯報多殺敵六人的罪,陛下就把他交給法官,削奪他的爵位,判處一年的刑期。由此說來,陛下即使得到廉頗、李牧,也是不能重用的。我確實愚蠢,觸犯了禁忌,該當死罪,該當死罪!”文帝很高興,當天就讓馮唐拿著漢節出使前去赦免魏尚,重新讓他擔任雲中郡郡守,而任命馮唐作車騎都尉,掌管中尉和各郡國的車戰之士。

漢文帝后元七年(前163),漢景帝即位,讓馮唐去做楚國的丞相,不久被免職。漢武帝即位時,徵求賢良之士,大家舉薦馮唐。馮唐這年已九十多歲,不能再做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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