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今年,我們迎來
浦東開發開放30週年
而立之年的浦東
早已“脫胎換骨”——
從蛙聲一片的浦東稻田
到高聳雲天的“大廈森林”
再到特斯拉上海超級工廠跑出的
“上海速度”
令人驚豔的鉅變
正是中國改革開放的象徵
和上海現代化建設的縮影
人民網上海攜手浦東檔案館推出系列稿件
#30年·浦東故事#
隨小編一起來感受浦東三十年的鉅變
浦東故事|九項政策法規
1990年4月18日,中央宣佈開發開放浦東。與此同時,中央和上海堅持“法規先行”的理念,先行先試,加緊制定了稅收、投資、貿易等相關配套的政策法規,為浦東提供了重要支持。
| 開發開放 先行先試 |
浦東開發開放自始就貫徹“法規先行”的理念。在宣佈浦東開發開放時,根據中央決策,國務院首先批准了“上海浦東開發開放十項優惠政策”,公佈了有關浦東開發開放在配套資金、稅收優惠和外商經營金融和貿易及綜合服務等方面多項規定。
隨後,上海市各有關部門又緊急制定了相應的十項具體優惠政策法規,其中除有關內資政策推遲一年批准外,九項相應政策法規均及時經中央各有關部門批准並於1990年9月10日正式公佈。在此基礎上,國家有關部門和上海市人大、市政府又先後制定了有關浦東開發建設、規劃管理、土地使用和外高橋保稅區等浦東四個國家級開發區等一系列具有創新性和功能性的法規和規章。
這些法規和規章及優惠政策的公佈和實施,體現了浦東開發開放在國家發展戰略中的重要地位,有力地增強了浦東開發開放的吸引力,有效地保障和促進了浦東先行先試的成功實施,同時也為落實“規劃先行”和“基礎設施先行”提供了法制依據和制度保障。
今天再看這些成為珍貴檔案的政策法規文件,其中不少由於是先行先試,甚至是全國首創,也為國家制定相關法律制度提供了實踐經驗,豐富了立法資源,具有很高的歷史價值。
“最牛90後” 今天30歲!
李強書記在人民日報刊發署名文章:高舉浦東開發開放旗幟 奮力創造新時代改革開放新奇蹟
來源:浦東檔案館
編輯:陳逸飛、陳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