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专项评查常态化

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专项评查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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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专项评查常态化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确保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近日,利通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组织专人对该院2020年第一季度制发的检察建议进行了专项评查,这是该院对检察建议进行的第三次专项评查。

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专项评查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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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6日《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公布施行后,利通区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通过召开检委会、部门会议对该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并根据本院实际制定了《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质量和效果评查标准(试行)》,重点从程序性、必要性、说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实效性六个方面,评查出优质检察建议、合格检察建议、一般瑕疵检察建议、严重瑕疵检察建议、不合格检察建议五类检察建议。评查后,制发《检察建议专项评查通报》,对评查检察建议的特点、存在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对策建议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反馈给检察长、各分管副检察长、各部门和各员额检察官,要求相关承办人限期整改,倒逼各承办人在今后办案中注重检察建议制发的质量、权威和效果。与此同时,该院将检察建议评查结果纳入员额检察官办案质量考核依据之一,促进检察建议质量不断提升,切实实现法律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

撰稿: 李昕、耿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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