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縣啟動製毒犯罪大排查

海原縣啟動製毒犯罪大排查

按照“4·14”打擊製毒犯罪工作機制和2020年“兩打兩控”禁毒工作總體安排部署,4月伊始,海原縣禁毒大隊組織警力在全縣範圍內開展製毒犯罪現場大排查和製毒物品大管控工作。製毒犯罪大排查工作分為“123”步走,即一排地區,二排人,三記錄設備及信息。

第一步,根據公安部《4·14打擊製毒犯罪工作指引》,重點排查隱秘偏遠地區。緝毒民警重點排查地點隱秘偏遠、使用工業用電、水源充足、偽裝遮擋、租價異常的化工企業、養殖場所、停產企業、廢棄廠點、農村閒置院落,集中踏查偏遠山區、水庫、林場、草場、礦區等地區,及時排查發現製毒廠點、原料及成品存儲倉庫位置。

第二步,根據公安部禁毒局《製毒重點關注對象排查管控工作辦法》排查重點人員。全面梳理排查並掌握七類重點製毒人員相關信息,排查可能存在的製毒犯罪嫌疑的人員,落實管控措施和管控責任。

第三步,按照《寧夏易製毒化學品管制工作規劃》,嚴格落實易製毒化學品管理制度。實時掌握易製毒化學品購買、運輸、使用、存儲等信息動態數據,核清相關企事業單位基礎信息,嚴防流入非法渠道,加大監管力度,將每次檢查記錄錄入全國易製毒化學品管理系統,並對照《製毒化學品清單和製毒設備清單》,排查管控本地企事業單位的製毒化學品、製毒設備的相關信息,更新錄入全國製毒化學品和製毒設備排查管控系統。(通訊員 馬英)

來源:寧夏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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