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地發佈通告:最高獎30萬元!

湖北一地發佈通告:最高獎30萬元!

近日

十堰市公安局張灣公安分局發佈通告

市民發現涉及毒品違法犯罪案件線索可向公安機關舉報

經查證屬實的

公安機關將予以最高 30 萬元獎勵

具體內容如下

關於毒品違法犯罪線索舉報獎勵的

通告

為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禁毒鬥爭,鼓勵舉報毒品違法犯罪活動,減少毒品社會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湖北省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舉報獎勵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對違法犯罪線索舉報如下:

一、舉報內容:

(一)本辦法所稱毒品違法犯罪是指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者決定戒毒相關措施的涉及毒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涉及我市轄區內的或者涉及我市的毒品違法犯罪案件線索;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具體的舉報事實等基本線索 ; 舉報內容事先未被公安機關掌握 ; 經分局查證屬實。

二、舉報方式:

舉報人應當實名通過當面舉報、電話舉報或其他方式向公安機關舉報。

(一)當面舉報。舉報人可直接到分局禁毒大隊或分局各派出所直接舉報。

(二)電話舉報。舉報人可通過 110、0719-8692560 進行電話舉報。

(三)其他方式舉報。舉報人可通過進入 " 平安張灣 " 微信公眾號、微博、抖音平臺進行舉報。

三、獎勵標準及相關責任

舉報毒品違法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對舉報人給予一次性獎勵:

(一)舉報毒品犯罪活動或者線索的,根據繳獲毒品或者易製毒化學品的數量,視情獎勵人民幣 300 至 200000 元。

(二)舉報製毒工廠的,每查處一家,根據抓獲犯罪嫌疑人數、繳獲毒品及製毒前體、配劑數量等情況,視情獎勵人民幣 20000 至 200000 元。

(三)舉報製毒物品、製毒設備等其他製毒線索破獲製毒案件的,根據抓獲犯罪嫌疑人數,繳獲製毒物品、設備等情況,視情獎勵人民幣 10000 至 100000 元。

(四)舉報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的,抓獲公安部懸賞通緝毒販,按照懸賞金額獎勵;抓獲公安部在逃人員信息庫中毒販,按照公安部追逃獎勵辦法獎勵。

(五)舉報吸食毒品人員的,每查獲 1 名獎勵 300 元,多舉報、多獎勵,每案最高獎勵 5000 元;舉報公共場所聚眾吸食毒品人員的,根據查獲人員數,視情獎勵人民幣 2000 至 20000 元。

(六)舉報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的,每抓獲 1 人,獎勵 500 元。

(七)舉報非法種植罌粟或大麻的;舉報發現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毒品原植物種子或罌粟幼苗、大麻種子或大麻幼苗的;經舉報人提供線索,公安機關抓獲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的,以上三種情形,根據查證情況,視情獎勵人民幣 500 至 1000 元。

(八)對符合多項獎勵的同一舉報,合計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人民幣 300000 元。

分局將對舉報行為嚴格保密。對借舉報之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或者獲取非法利益的,分局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十堰市公安局張灣區分局

2020 年 4 月 21 日

來源:平安張灣、十堰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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