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以豪氣著稱的京東創始人劉強東8月31日在美國明尼蘇達州遭逮捕,但一天後獲得不需交納保障金的保釋。明州警方給出的逮捕理由是劉強東涉嫌“刑事性行為”,這被廣泛對照翻譯成中文的“性侵”。
京東公司發表的聲明稱,劉強東受到了“失實指控”,經過當地警方調查,“未發現任何不當行為”。京東最新的消息說,劉強東已經回到中國正常開展工作。與此同時西方媒體報道說,明州警方表示,調查“仍在進行中”,警方“不知道是否會正式起訴,因為調查仍未有結論”。
這件事已經對京東的形象產生負面影響,如果劉強東最終被定罪,將進一步考驗京東是否有能力保護它的運行不受高管個人負面信息的拖累。
美國法律被認為是世界上最周密也最複雜的體系,在有些時候,這個體系還被懷疑“武器化”了。不時會有外國人栽在美國法律上,最著名的例子之一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前主席卡恩曾被廣泛視為2012年法國總統大選的熱門人物,但他於2011年在美國被以涉嫌性侵短暫逮捕,後獲釋,但其政治前途就此完結。
劉強東的事情還沒有結論,但它已經給中國企業家和其他經常赴美的人敲響了警鐘:在美國這樣的“自由社會”,他們除了謹記一般性的遵紀守法,還需增加一份不熟悉當地法律和社情的警惕。既要敬畏法律,又要防範風險。
這件事尚無結論,但已經成為全球性大新聞,更是在中國刷屏。我們根據已有信息增加幾點評論:
第一,京東是中國最有希望的互聯網科技公司之一,無論劉強東涉嫌性侵的事情如何發酵,都不應影響京東的運營和發展。任何民營公司的起步都是一個或幾個人的作品,但它走到引領者的位置時,它就成為了社會和時代的產物。冷靜分析,此事對京東的衝擊應當是有限的。
第二,一段時間以來,涉性的指控不斷出現,每一起調查都應當堅決以法律為準繩,被證明有錯者需承擔相應的法律及道德責任。與此同時,我們主張,這樣的指控不應帶有任何政治鬥爭目的,也不應夾雜任何商業競爭目的,同時它們不應成為一場“運動”。總之要防止這類指控變成某種“鬥爭方式”,最終損害公眾利益。
第三,這類指控涉及的人影響力越大,越轟動,其對被指控者個人之外的連帶衝擊也將越大。在西方,社會將個人損失與公共利益損失進行切割的能力相對比較強,中國社會也應逐漸加強這種能力,讓個人的事情個人去承擔,公共事業則應有能力止損。因為公共事業本來就比個人性情穩定,也有更多的規律支持,一個人犯錯,就讓他所從事的事業跟著陪葬,這未必符合公眾的利益。
法律是無情的,道德也不是可以隨意踐踏的,任何人觸碰了這兩條高壓線,必然付出代價。至於一個人是否真的觸線了,是否有人在個別情況下設計了針對某個人的陰謀,則要由法律來最終釐清。在法律做出清晰裁定之前,任何有傾向性的延伸指控都應保持克制,這樣的剋制是中國社會必須逐漸完善的理性。
劉強東事件到底是怎麼回事,現在應當只有法院和兩名當事人能夠提供相關的事實性信息,其他各方都不應當試圖對事件進行定性。希望中國輿論場能夠做到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