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貓新規:商家未保障正品承擔四倍賠償

由於天貓平臺與中國人保保險公司的合作期結束,故將對《正品保障服務規範》中的賠付方表述進行調整。

據瞭解,此次規則調整將於2019年4月19日正式生效。

具體調整內容如下:

變更前:

商家需向消費者支付商品實際成交金額的四倍作為賠償:該賠付義務將根據商品違規情形不同由中國人保保險公司或商家(以商家賬戶保證金可用餘額為限)進行承擔。

變更後:

商家需向消費者支付商品實際成交金額的四倍作為賠償:該賠付義務將由商家(以商家賬戶保證金可用餘額為限)進行承擔。

天貓新規:商家未保障正品承擔四倍賠償

據瞭解,“正品保障”服務是指天貓商家承諾消費者在天貓平臺購買商品,在收到貨後若確認該商品非“正品”,則除交易退款外,還需向消費者增加賠償。

其中,“正品”是指非“假冒品牌”的商品、非“未經報關”的進口商品、非“假冒材質成份”的商品。

若商家未履行正品保障服務,消費者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維權:

1、通過“我的淘寶”-“已買到的寶貝”進行投訴,或通過天貓客服渠道(電話:4008608608)進行投訴;

2、消費者投訴商品非“正品”時,應向天貓提供有效憑證,該憑證包括但不限於具備相關檢測資質的質檢機構出具的材質鑑定報告、品牌方出具的假冒品牌鑑定報告等;

3、商家未履行“正品保障”服務且該商品同時符合特殊品類管理規範中的賠付情形的,消費者可選擇適用“正品保障”服務賠付或特殊品類管理規範中的賠付辦法;

4、商家履行“正品保障”賠償義務後,並不免除商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如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賠付標準高於平臺規則賠付標準的,消費者就賠償不足部分可通過法律途徑繼續向商家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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