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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人要臉,樹要皮”,雖說人生在世應該踏踏實實地生活,不應該太過於看重面子,但卻還是要注重自己的形象、信譽等等的,不然也沒辦法更有質量的活著。
就比如失信被執行人,他們欠債卻不還錢,也不執行法院的判決,就會被登上失信黑名單,生活的各個方面都會受限制。有些負債人雖然沒有到這種程度,但是也因為逾期導致名譽受損。
負債人:我要告銀行,暴力催收!
負債人小燦在剛剛找到我的時候,還沒有說說自己的實際情況,就開始細數銀行的種種“惡行”。小燦說:“我信用卡逾期了,但我真的沒能力一次性還錢,後來銀行給我爸媽還有我朋友打電話,讓他們勸我還錢,我真的臉都丟盡了。”
小燦講到這的時候,情緒十分激動,後來她又說:“後來我還是沒還錢,其實也是有點賭氣,結果銀行直接聯繫到我們公司了,這下大家都知道了,真的沒臉上班了!銀行找我就算了,找我爸媽、朋友、公司是不是過分了,我要告他們暴力催收!損害我的名譽!”
聽完小燦的一通發洩之後,我仔細跟她瞭解了銀行催收的頻率和時間線,而事實證明,銀行的催收是合規的,並沒有涉及到暴力催收。我告訴小燦這樣與銀行強硬對抗沒有意義,當下還是要想辦法跟銀行積極協商,才能減少不必要的損失,而小燦卻沒有接受。
過了兩個月,小燦又找到了我,她還沒有起訴銀行,銀行方已經表示要走法律程序了,她害怕了,因為她想起我告訴過她,如果銀行已經起訴,就沒有協商的必要了。
後來,小燦終於跟銀行協商成功,將欠款做了36期的分期,也減免了罰金罰息,不過因為她曾有惡意拖欠的記錄,中間還是有一些波折的,還好結果是好的。
怎麼去判斷暴力催收?
說起暴力催收,相信不少人都深受其害,所以在提起催收的時候,也是恨得牙癢癢。在前幾年,網貸的暴力催收十分猖獗,爆欠款人的通訊錄,不停地電話、短信轟炸,謾罵、侮辱欠款人和家人,甚至會P圖、發帖等等摧殘欠款人的身心,那段時間也經常有人受不了而因此輕生。
可是,並不是所有的催收行為都是暴力催收,我們一定要學會判斷,可不能因為被要求還債,就將所有催收“一竿子打死”,換句話說,我們要維護合法權益,也要先懂法才行。
以下行為屬暴力催收:
- 在8:00至21:00以外的時間催收的;
- 單日催收超過3次的;
- 爆欠款人通訊錄;
- 冒充公職人員催收;
- 侮辱、威脅、恐嚇、毆打、拘禁欠款人的;
- 損害欠款人名譽的。
值得注意的是,銀行催收在持卡人信用卡逾期未還的情況下,對本人催收無果的,聯繫其直系家屬、緊急聯繫人,要求勸導欠款人還款,並不屬於爆通訊錄、損害欠款人名譽。
另外,如果欠款人失聯,或者是催收三個月之後,催收還會聯繫欠款人所在地的工作人員,聯繫工作單位,直接去家裡、工作單位催收,這都屬於正規的催收流程。
其實,負債人要懂得一個道理,自己的信用卡出現逾期,就屬於信用出現汙點,這在個人徵信上也會體現,銀行正常催收或者是找家屬勸導還款,也並不屬於損害名譽。
如果不想被催收困擾,負債人最好是跟家人坦白,想辦法尋求幫助還款,或者是早點跟銀行進行積極主動的協商,這不僅可以停止被催收打擾,避免名譽受損,還能進行分期並減免罰金罰息,更可以減輕還款壓力,爭取早日上岸,最主要的是,避免刑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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