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再回顾丨通州法院审理16人恶势力敲诈勒索案 首犯获刑七年零六个月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我市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一批重大案件实现结案,从今天起,NTTV新闻将对部分典型案例进行回顾。自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通州法院就将其作为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审理扫黑除恶案件,重拳打击犯罪分子。2018年7月26日,该院对南通地区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宣判,将16名被告绳之以法。

2017年10月,陈某等无正当职业人员,通过打桌球、借贷行为等互相结识,形成了以陈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他们先后在通州、崇川等地,以能提供作弊工具赌博赢钱为诱饵,引诱朋友或者熟人参与俗称“杀猪”的赌博活动。

在一个月内,陈某等人实施敲诈勒索5起,实得28.7万元,另有13万未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对方诈赌受骗为名,采用威胁、殴打等手段,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陈某组织、策划、指挥犯罪集团进行活动,系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这起案件是南通地区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最终,主犯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其余15名被告人分获十个月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不等罚金。同时,通州法院通过组织群众走进法院旁听宣判,起到了强烈的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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