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
網課期間,一名初中英語老師晚上十點釘釘電話催作業,被學生舉報到地方政府領導留言版:
舉報“嚴重擾民”的信件中說:按照網課課表中就沒有“網上需要接打電話”這一課程設置,所以這樣嚴重擾亂了家長和學生的晚上休息...
因為是國家設置的地方政府留言板,所以問題很快被轉回當地,當地政府不敢怠慢,由縣委正式作出回覆:
從回覆文字來看應該說是舉報方完勝了:
縣委的回覆中說“個別老師的這種做法屬於隨意拖延教學時間,加大學生課業負擔,與教育局文件精神相悖!“,而且回覆中還說”以後若再有類似情況發生,歡迎網友直接向教育局舉報...."
事情本來到此就告一段落,但是看看網友們的回覆卻更加有才:
有人在群裡說:以後夜裡不敢再催作業了...
也有人在群裡說:看在老師夜裡十一二點還在催作業的份上,希望家長們給點面子管一管:
最高讚的回答是這個全面的回覆:
教師沒有依法施教,學生的成長也不是隻有學習成績,教師也要搞清楚教師角色的定位,不要指望包辦一切:
還有網友質疑:
如果這樣都能被投訴“嚴重擾民”,那晚上十點家長給老師打電話能投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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