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殴打驻村干部......沿河警方零容忍!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殴打驻村干部......沿河警方零容忍!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殴打驻村干部......沿河警方零容忍!

为确保全县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沿河警方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势坚决打击各类恶意阻碍脱贫攻坚工作开展进程的违法犯罪行为,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01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殴打驻村干部......沿河警方零容忍!

4月13日13时许,沿河县泉坝镇水田村村民范某昌,以官舟镇与泉坝镇交界处一小地名叫“水池口”的地方从山体里流水的水源点是他们村的水源为由。组织、召集本组40多名村民到“水池口”,阻止官舟镇枣树村正在该处修建的人畜饮水工程施工。当日,到现场的泉坝镇水田村六组村民冉某权和范某生两人将已经接好的水管用弯刀砍断,导致枣树村人畜饮水工程无法正常施工,严重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进程。

官舟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对该案进行调查取证,并及时将案件情况向局领导作了汇报。县局党委对该案十分重视,立即指派局治安大队民警到官舟对案件的办理进行指导。经查,范某昌等人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于2020年4月17日已经被沿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2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殴打驻村干部......沿河警方零容忍!

4月17日,黄土派出所依法查处1起殴打脱贫攻坚驻村干部案,行政拘留1人。

经民警调查核实,4月12日14时许,汤家村驻村干部冉某某到该村下小溪组动员群众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动员群众肖某高对刚拆除牛栏的空地进行硬化;肖某高认为公路已经通到自家院坝,自己没有力气去搬运水泥,要求驻村干部冉某某将水泥拉到他家院坝才肯将空地进行硬化,驻村干部冉某某对此无理要求不予接受,便于肖某高进行争辩,肖某高之子肖某宣就认为驻村干部在骂其父亲,随即从里屋冲出来将驻村干部冉某某前额踢了一脚。

脱贫攻坚正当时,驻村干部舍小家为大家、苦干实干。群众肖某高的无理要求,特别是之子肖某宣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沿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项之规定,依法给予肖某宣行政拘留5日。

审 核:王 惠

编 辑:吴白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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