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海關加強出口防疫物資監管

長沙海關加強出口防疫物資監管

4月15日,長沙黃花機場海關查獲一批申報為“醫用射線防護眼鏡”的個人防護用眼鏡。

紅網時刻4月20日訊(記者 王進文 通訊員 林俊 劉軍舟)近日,長沙海關所屬長沙黃花機場海關連續查獲4起防疫物資偽瞞報、冒用認證、相關信息缺失或不符等違規出口情事。

4月15日,長沙黃花機場海關對一批出口防疫物資進行查驗時,發現400副申報為“醫用射線防護眼鏡”的貨物,實際為個人防護用眼鏡,與申報不符,存在偽瞞報逃避商品檢驗情形,且生產廠家也無此項商品的醫療器械備案信息。

4月16日,長沙黃花機場海關查驗發現某公司申報出口國的一批物資標註有“FDA”認證,而實際企業無法提供相關認證信息,屬於冒用認證,共計300件非醫用隔離衣、500個非醫用口罩。

4月18日,長沙黃花機場海關又發現兩起不合規情況:一批擬出口的100萬個非醫用口罩,合格證缺失保質期信息;另一批醫療物資,申報的型號不在生產企業的醫療器械註冊信息範圍內,共計9000個一次性醫用口罩。

長沙海關加強出口防疫物資監管

長沙黃花機場海關工作人員對違規出口防疫物資進行查驗。

目前,長沙海關對上述4起違規出口防疫物資均依法暫扣,並移交後續處置部門作進一步處理。

根據《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和海關總署2020年第53號公告,長沙海關進一步加強出口醫療物資監管,對出口醫療物資加大審核力度,精準分析布控,嚴格實施查驗。

長沙海關鄭重提醒:出口醫療物資質量安全直接關係人的生命健康,海關將依法履行醫療物資出口法定檢驗的職責。進出口企業、報關企業、出入境快件企業、交通工具所有人和運營人等參與出口醫療物資的市場主體,在出口醫療物資時必須嚴格履行如實申報的責任。對如實申報的守法企業,海關將一如既往提供通關便利;對於通過偽瞞報、夾藏、夾帶等方式逃避法定檢驗,或出口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醫療物資冒充合格的違法、失信企業,海關將給予行政處罰,符合刑事立案標準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