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虧法院幫助我們促成調解,我們一定會好好把握機會,加緊復工復產,爭取早日把錢還清!”4月13日上午,興業縣法院從保障企業經營發展和促進復工復產的角度出發,積極協調、耐心釋法,成功調解玉林某石化公司與廣西某物流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
2016年開始原告玉林某石化公司與被告廣西某物流公司達成口頭油品供貨合同,玉林某石化公司向廣西某物流公司供應油品,按期對賬結算。2019年1月3日,雙方進行對賬結算,確認廣西某物流公司欠玉林某石化公司油款金額共計651718.5元。廣西某物流公司出具《玉林市某石化有限公司對賬單》給玉林市某石化有限公司收執,後經玉林市某石化有限公司多次催收未果,便向法院提起訴訟。
經興業縣法院審理,依法判決被告廣西某物流公司向原告玉林某石化公司支付貨款651718.5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後,因被告不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原告玉林某石化公司向興業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執行法官在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後等法律文書後,被執行人廣西某物流公司仍沒有意向對油款進行清還。為了保障案件得以順利執行,執行法官便迅速採取強制措施,對被執行人名下的車輛予以查封。但考慮到疫情期間,且全國正有序地進入復工復產階段,若直接將車輛拍賣處置,不僅處置時間較長,而且被執行人也可能因此出現經營困難。加之,雙方平常素有業務往來。從長遠看,亦不利於雙方利益的實現。於是,執行法官通過電話、短信等線上方式,對雙方的情況進行詳細瞭解。在瞭解過程中,雙方均表示有調解的意願,執行法官便與雙方當事人約定時間進行現場調解。在調解中,執行法官耐心與雙方進行溝通,認真聽取雙方意見,法理情相結合,曉之以利弊,最終促成雙方和解,即被執行人廣西某物流公司自2020年4月起,於每月30日之前償還5萬元,直至本案債務償還完畢。
疫情防控期間,興業縣法院通過貫徹“柔性司法”理念,健全釋法析理常態機制,優化司法服務,儘可能一次性解決當事人的糾紛,為轄區企業快速復工復產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指引,為轄區經濟快速恢復提供強大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