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們在借條上吃的虧,從今天起再也不會有。

那些年,我們在借條上吃的虧,從今天起再也不會有。

今天到顧問單位處理事情,公司老總拿給我厚厚一沓“借條”,金額足足有1000多萬,問我的意見。我仔細看了一下這些“借條”,有的是“借條”和“欠條”不分,有的是沒有借款人身份信息,有的是沒有利息約定,有的是已經過了訴訟時效,總之有諸多的問題,我花了一個小時的時間給公司老總進行了梳理,並且提出了相應的應對策略。在這裡我也想花點時間,整理一下借貸關係中容易出現問題的地方,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人不要再吃虧。

一、“借條”、“欠條”不分;

“借條”主要是基於借貸法律關係形成的借款憑證,這裡主要是指民間的借貸關係,金融機構的借貸關係一般是簽訂借款合同,和借條有一定的區別。

“欠條”一般是指基於借貸關係之外的其他法律關係形成的權利憑證,比如說工程結算後的欠款、買賣合同剩餘未履行款項的欠款、租賃合同合同解除後欠付租金的欠款等,也就是說欠條背後一定有一個形成欠款的客觀事實,而這個事實是借款關係之外的事實。

區分“借條”和“欠條”的意義在於,法院審理“借條”案件時,主要審查“借款合意形成”和“借款實際支付”這兩個方面。而法院審理“欠條”案件時,必須審查“欠條”背後的法律關係,且一般需按照實際的法律關係確定欠款的金額和欠款是否應當支付。

當然現實中可能存在雙方明知是欠款但是在結算時非要打一個借條,也可能存在在一定條件下欠條經雙方合意可以轉化成借條的情形,當然也存在明明是簡單的借款關係卻由於疏忽最終形成了對借款人不利的欠條的情形。當然筆者見過的複雜情況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畢竟現實比小說更離奇。要區分“借條”和“欠條”遠非以上內容能夠說清楚,如果要徹底搞明白,且待下回分解。

二、出借人、借款人身份證號信息不全;

身份證號是確定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最直接證明,若在借條中沒有明確身份證號,會出現出借人和借款人可能不具有唯一性的尷尬局面,加重了法院的審查難度,尤其給出借人增加了更多的證明責任和法律風險。

三、借條中未載明出借方式;

借款款項一般是以現金或轉賬方式支付,一定要在借條中明確,轉賬的方式儘量寫明收款賬戶。筆者還見過使用支票、匯票等支付的方式,本文暫不做介紹。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大筆現金交付,最好對現金交付當天的情況進行視頻記錄,否則單憑一張借條要證明諸如500萬之類的現金交易,那難度是很大的,這個道理我想顯而易見。

四、借款金額應當有大寫的字樣,防止輕易被人更改;

五、借期內利息和借款到期後的逾期利息不同,需要在借條中分別明確,沒有約定也無法得到法律保護。

六、要在借條中約定管轄法院,這個一般約定在出借人住所地的法院,筆者曾遇到過一個案件,因為無法準確證明借款人的住所地,出現各基層法院均不給立案的困境。

七、借款期限是否明確的區別;

借款期限明確的,從借款到期之日起開始計算逾期付款利息,並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借款期限不明確的,借款可以隨時索要,但需要保留索要的證據,訴訟時效從第一次索要開始計算。

除此之外,在借條實際的書寫過程中還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一、借款需用於合法目的,如果出借人知道借條的合法用途,最好在借條中明確,用於非法目的的借款不受法律保護。

二、借條全文及簽字最好由借款人親自書寫,且借款人名稱必須與身份證名稱一致,借款人需要按手印;

三、在借條後面附上借款人身份證複印件;

四、出借人請儘量提供自己的筆書寫,現在市面上有很多簽字筆,字跡會在幾小時後消失,那就欲哭無淚了;

五、借款時間儘量和實際出借時間一致。

提供一個借條模板供大家參考

借 條

現收到XXX(身份證號:)以現金/轉賬(收款賬號:)方式出借的人民幣¥XXX萬元(大寫人民幣XXX萬元整),借期XXX年/月,借期內利息為月利率XXXX。本人承諾於年月日前一次性還清,如到期未還清,願按月利率XXXX計付逾期利息,直至還清為止。

如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有權在XXXXX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借款人聯繫方式為(手機號碼)、通訊地址為XXXX,因本借款事宜所發送的通知、函件、法律文件,一經送達上述地址或短信通知後,即視為送達。

本借條XX省XX市XX號簽字捺印。

立此為據

借款人:XXX

身份證號:XXX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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