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名七旬老汉盗窃他人骨灰,埋在儿子墓内,原因让人唏嘘


济南一名七旬老汉盗窃他人骨灰,埋在儿子墓内,原因让人唏嘘

七旬老汉庞传某为了给死去的儿子配“阴亲”,盗取他人骨灰。

近日,平阴法院审理一起因盗窃骨灰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庞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安葬费8000元。

2019年3月31日,被告人庞传某为给自己去世多年的儿子庞衍某配“阴亲”,在丁某某(已去世)的丈夫张国某及其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安排、雇用他人将埋葬在墓地内的丁某某的骨灰盗走,并埋葬在庞衍某的墓穴内。案发后,庞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被害人张国某向平阴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平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庞传某行为构成盗窃骨灰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庞传某将丁某某的骨灰返还张国某,并赔偿张国某安葬费8000元。

法官李兆霞表示:骨灰作为一种“祭奠利益”,是死者的近亲属通过某种仪式表达对死者的追悼、追思、敬爱。庞传某采取秘密的方式将该骨灰窃取,用来给自己去世多年的儿子配“阴亲”,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不但给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且有悖于我国的公序良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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