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察机关出台“12条”促进法治乡村建设

人民网南昌4月14日电(时雨)近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促进法治乡村建设的若干措施》,共计12条,立足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为服务脱贫攻坚、促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若干措施》提出,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破坏换届选举、垄断农村市场、侵吞集体资产等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涉黑涉恶犯罪,深挖背后的“保护伞”,结合办案提出加强农村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建设的检察建议,保护好脱贫攻坚成果。同时,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惠农资金等犯罪,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犯罪。

此外,江西省各地检察机关将积极参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工作,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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