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廳:未開學或未開課的學校及幼兒園不得提前收取學費和保教費

藍鯨教育4月19日訊,近日,針對近期個別學校和幼兒園在未開學開課情況下預收學費(保教費)、住宿費問題,四川省教育廳發佈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各地各校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

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學校根據實際住宿時間並綜合考慮與宿舍直接相關的人員、折舊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學期末結算清退。

同時要求各地各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不得違規亂收費。

本文源自藍鯨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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