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港所有人都要遵守國安法,這是常識

(觀察者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港區國安法》昨日(30日)刊憲公佈,當晚11時生效。警方今日下午在銅鑼灣百德新街拘捕一名男子,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或該法生效後首名被捕者。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下午在記者會上表示,《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在港的所有人都要遵守,這是常識。政府會做好教育工作,但如有違法行為,警方有責任執法,並由已成立的新的部門處理。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港所有人都要遵守國安法,這是常識

李家超指,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在港的所有人都要遵守 圖自:文匯網

李家超指出,不論涉及什麼行為,只要警員合理相信,就可以按《港區國安法》進行拘捕、調查及蒐證,有足夠證據就作出檢控。至於拘留方面,《港區國安法》沒有提到會改變現行法例,故有關方面仍將以現有法律處理。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則表示,國家安全委員會不會影響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強調《基本法》列明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律政司按事實及證據而作檢控決定。被問到如果市民高叫“港獨”等口號是否觸犯《港區國安法》,鄭若驊回應指出,不可單一以口號判定有罪或無罪,要視乎整件事及犯罪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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