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利辛縣法院:再審審查聽證 助力陽光司法

  4月10日,利辛縣法院依法對兩起民間借貸再審審查案件進行公開聽證,聽證會邀請了縣人大代表,縣委政法委、縣信訪局、縣司法局等部門工作人員參加。

亳州市利辛縣法院:再審審查聽證 助力陽光司法

  李某劍與王某巖,李某然與王某巖、李某民間借貸糾紛案,經利辛縣法院一審判決王某巖分別向李某劍、李某然支付借款本金2580000元和175000元,另王某巖和李某共同向李某然償還借款本金1500000元及違約金150000元。王某巖不服,向該院申請再審。

  聽證會上,申請人王某巖方認為該案證據不足,事實不清,並提出與被申請人李某然、李某劍核對還款數額和銀行流水,雙方就還款數額展開了激烈辯論。

  由於雙方當事人對還款數額爭議突出,主持人根據現有證據,將案件事實、證據、程序和適用法律等情況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雙方當事人耐心解釋,同時表明,法院將根據案情依法進行處理。

  聽證會結束後,與會的人大代表及各單位代表針對案件舉行了座談。大家表示,法院對案件高度重視,對群眾高度負責,本次聽證不僅充分保障了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也是一堂生動的釋法說理課,對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同時,法院邀請人大代表及各單位代表參會,也是體現了法院真誠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的司法工作態度。

來源:利辛法院 作者:解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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