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基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被擔保人名稱:全資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宋都集團”)

本次擔保金額:9,000萬元

公司不存在對外擔保逾期的情形

一、擔保情況概述

因公司融資需要,宋都集團與浙江稠州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稠州商業銀行”)簽訂融資配套協議,融資金額不超過9,000萬元。根據商業安排,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紹興市柯橋區宋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紹興宋都”)與稠州商業銀行簽訂《最高額抵押合同》,為宋都集團在融資配套協議項下本金金額合計為9,000萬元的債務向稠州商業銀行提供抵押擔保。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開的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通過了由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四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提報的《關於對公司擔保事項進行授權的議案》,公司股東大會同意對公司擔保事項進行授權,授權擔保範圍包括公司及下屬公司(含公司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參股公司)的擔保,其中授權對全資股子公司的擔保金額為60億元,授權公司董事長在上述額度範圍內審批具體的擔保事宜(包含《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規定的需要提交股東大會審批的全部擔保情形);公司可依據各子公司的實際融資額度適當調整擔保對象和擔保額度(具體詳見公司臨2019-010、臨2019-016及臨2019-023號公告)。

2019年8月5日,公司召開的2019年第二次股東大會通過了由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提報的《關於對公司擔保事項新增授權的議案》,公司股東大會同意對公司擔保事項進行授權,授權擔保範圍包括公司及下屬公司(含公司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擔保,其中授權新增對全資子公司擔保金額為50億元。授權公司董事長在上述額度範圍內審批具體的擔保事宜(包含《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規定的需要提交股東大會審批的全部擔保情形);公司可依據各子公司的實際融資額度適當調整擔保對象和擔保額度(具體詳見公司臨2019-056、臨2019-058及臨2019-061號公告)。

本次擔保事項在上述授權範圍內,無需另行召開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財務單體數據: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1-12月(經審計),宋都集團總資產149.52億元,總負債117.55億元,營業收入0.96億元,淨利潤-1.12億元;截至2020年2月29日/2020年1-2月(未經審計),宋都集團總資產196.71億元,總負債165.06億元;營業收入0.03億元,淨利潤-0.09億元。

三、擔保協議主要內容

1、擔保方式:抵押擔保。

2、擔保期限:擔保有效期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14日止

3、擔保情況

四、董事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認為擔保事項是為了滿足公司融資需要。被擔保方為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公司對其具有實際控制權,且其經營情況穩定,資信狀況良好,擔保風險可控,公司對其提供的擔保不會損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139.71億。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情形。

特此公告。

宋都基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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